林鄭稱一直擔任「第五任行政長官」至明年中 回顧歷年曾稱不留任政府、不角逐特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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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上京述職,今日(22日)晚上與國家主席習近平晚宴後見記者。她被問及明年 3 月會否以特首身分做好特首選舉時指,自己會一直會擔任「第五任嘅行政長官」,直至明年 6 月 30 日。當記者追問是否不會以參選人身分參與時,林鄭則稱已回答有關問題,未作進一步解釋。

回顧林鄭月娥過往多次回應仕途問題時,都曾表明不會留任,及後卻更上一層樓。2012 年 1 月,時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被視為下屆政務司司長熱門人選。她當時接受《蘋果日報》專訪,表明「差唔多夠鐘」回應會否留任,暗示不效力下屆政府。但隨後 7 月加入梁振英班子,出任政務司司長。

時至 2016 年1 月,林鄭月娥當時仍為梁振英班子的政務司司長。她分別接受 《星島日報》、《文匯報》、《大公報》專訪,表示決不留任,也不會角逐特首。林鄭月娥於 2016 年 1 月擔任政務司司長期間亦接受部分報章專訪,明言完成餘下約 17 個月任期後將不再留任,又表明任憑任何人強力挽留,也不會動心留任,亦否認會「爭取更高的位置」。但隨同年年底,時任特首梁振英宣佈放棄爭取連任,林鄭改口指「不能不重新考慮」是否參選,之後亦辭任政務司司長,宣布參選特首。

《無綫新聞》報道引述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指,是次國家主席習近平接見林鄭月娥時,無用強烈用詞點名讚揚對方,是為免引起對下屆特首人選的猜測。

歷屆特首選舉都在 3 月舉行,選前數月,有意參選的官員將陸續辭任。這是由於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條例》,任訂明公職人員會喪失獲提名為行政長官候選人的資格。所以如果有官員想參選就要先辭職,例如林鄭月娥在 2017 年 1 月 12日辭任政務司司長,同屆選舉的另一參選人曾俊華則在 2016 年 12 月 12 日提出辭任財政司司長。

不過,現任行政長官不屬訂明公職人員,只要不是連續第二屆擔任行政長官,則毋須辭職可繼續參選。

翻查 2007 年時任行政長官曾任權競逐連任,他當時無辭任行政長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