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後選舉】譚耀宗:被 DQ 者倘延任議員「有矛盾」 曾鈺成:人大將列出「不能延任」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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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鄭月娥上週五(31 日)已經決定,引用《緊急法》押後立法會選舉 1 年,於 2021 年 9 月舉行,未來一年的立法會「真空期」,將由人大常委決定如何處理,林鄭月娥指她個人認為可能由現任議員延任一年;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在表示,人大常委會不一定要釋法,因為人大常委「決定」也有法律效力,足以解決問題,而被「DQ」的現屆議員能否多做一年,譚耀宗認為有「尷尬位」,既然已經不能參選,相關人士也不見得會有資格出任公職,人大常委可能會將「DQ」和延任一同處理。

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則指,預計人大常委會不會指名道姓指哪些議員不能延任,但會提出一些原則條件。如有爭議,就由香港法院參考人大常委會決定,以及選舉主任的理據作出裁決。

譚耀宗:既然不能參選   未來一年再任議員即「有矛盾」

譚耀宗今早在商台節目《晴朗》指,今年 10 月初至下年 9 月底的立法會一年空缺問題需要解決,他留意到外間揣測要人大常委會釋法,但他認為「未必一定要釋法」,即使是由常委會作決定都可以解決問題,「做個決定都係有法律效力」,問題不算十分複雜,一次常委會會議應該足以解決。

對於是否容許已被「DQ」的現屆議員在未來一年延任,譚耀宗就認為這個問題有「尷尬位」。譚耀宗解釋,選舉主任已經在決定書當中,表示不信納相關參選人會擁護《基本法》及保證效忠香港特區,因此決定相關參選人不符合參選資格,「如果再搵佢做議員,做多一年,但佢本身連參選都唔得,咁係咪會有矛盾位呢?」譚耀宗指他不知道人大常委會最終的考慮是怎樣,但他亦不敢說人大常委會一定會同意特區政府講法,即是將 DQ 和延任事宜分開處理。

曾鈺成:事件與禠奪議席無關    有爭議應交法院處理

曾鈺成則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指,讓現屆議員在未來一年延任,理應是最簡單的做法,但這個做法就無法符合《基本法》的要求。對於部分參選人,包括現任議員在林鄭公布決定前已經被選舉主任「DQ」,曾鈺成認為,禠奪立法會議員議席是一件「好嚴重」的事,《基本法》有列明在怎樣的情況下,議員的議席會被禠奪,「如果由一個選舉主任去決定喪失某人的議員資格,似乎不太合比例」,但他隨即補充,現時事件的本質跟禠奪議席無關,「現時的問題不在於是否禠奪這些人的議席,而是未來一年容不容許他們做議員」。

曾鈺成認為,現時事件走向要視乎政府如何設計未來一年的任期方案,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怎樣的決定,他相信,人大常委會不會指名道姓針對具體人物,指出哪些議員不能延任,「呢個唔係佢層次的事」,但相信會列出一些原則和條件,符合到原則和條件的議員就可以延任。如果有人提出反對,就由香港法院參考人大常委會決定,以及選舉主任的理據作出裁決,「好似 2016 年宣誓案咁,最終都係由法院作出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