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 白衣人暴動案】控方追溯至 7.16 放映會 遭官連番質問 終承認與案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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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7 月 21 日元朗站白衣人無差別襲擊事件,6 名否認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等罪的白衣人今天(24日)繼續在區域法院受審。法官花了一個上午整理控方的開案陳詞,其中法官質疑為何控方會在開案陳詞的首兩段詳述 7 月 16 日有示威者在元朗舉行放映會之事,控方先直指放映會「引致」7.21 事件,但在法官連番追問下,最終承認事件與本案無關,法官斥控方浪費時間,主動要求控方刪去有關段落。

法官葉佐文今日甫開庭,便就控方開案陳詞逐段逐字質問主控官。法官質疑為何控方會在開案陳詞首兩段交代 2019 年 7 月 16 日有反修例示威者在元朗舉行公開放映會,有持相反意見人士到場與活動參與者發生衝突一事,詢問 7 月 16 日發生的事與 7 月 21 有何關係,「點解入 7 月 16 日?」控方回應兩件事有關連,直指是 7 月 16 日事件「引起」7.21 事件,又稱 7.16 事件是本案的背景資料。

法官批評控方只寫 16 日發生的事件作背景資料,「15、17、18 日就唔關事?」,又追問 16 日事件「點引起?你的指控係 7.16 個班人係 7.21 個班?」控方進一步指,16 日事件過後,互聯網開始有訊息呼籲人們參加 7 月 21 日在元朗舉行的公眾集會,以抗議 7 月 16 日的放映會遭人滋擾,同時亦有人在網上呼籲保衛元朗家園,把示威者趕出元朗。

法官又問,控方是否指 7.21 暴動及傷人事件是由該些訊息所致? 哪麼涉及 7.21 案件的被告是否在 7.16 事件中已經有角色?法官強調如果控方指 7.21 暴動是由 7.16 事件引致,「你一定要寫得好清楚。」控方最終表示「我哋冇呢方面資料」。

法官直斥控方「唔關事你用嚟做乜」、「點解浪費時間,仲特別傳證人」、「法庭唔係好多時間去處理(與案件)無關連的事」,又指「唔係你講『好得意呀』就寫埋落去」,「應該有效咁運用寶貴嘅司法資源吖嘛」。控方最終同意刪去與 7 月 16 日有關的段落。

案件編號:DCCC888/2019、DCCC11/2020 、DCCC 734/2020(已合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