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拘蘋果高層】彭博引消息:資金僅夠營運數周 研透過台灣業務籌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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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連同蘋果日報有限公司等 3 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今(19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二人保釋被拒。《Bloomberg》今日引述消息人士指,《蘋果日報》僅有足夠現金繼續正常營運數周,並計畫透過其台灣業務,以 GoFundMe.com 和 PayPal 籌款,以維持印刷業務,及向員工支薪。

《Bloomberg》今日引述消息人士指,由於警方引用「港區國安法」凍結《蘋果日報》公司部份資產,公司僅有足夠現金繼續正常營運數周。有不願透露姓名的人士向彭博社表示,為了繼續印刷業務及向員工支付薪金,蘋果已計劃向法院申請轄免(seeking relief),可以透過其台灣業務,以 GoFundMe.com 和 PayPal 籌款。

該不願透露姓名的人士續指,由於政府通知多間銀行凍結蘋果資產,管理層正研究如何繼續維持報紙營運,包括檢測倉庫中墨水及紙張供應,又指目前不清楚如何支付員工薪金,甚至不知會否與常規供應商繼續合作。報道亦引述消息人士稱,若蘋果日報的印刷業務被關閉,蘋果仍可繼續在台灣電子出版,及透過眾籌支付記者薪金,

港交所文件顯示,截至今年 3 月 31 日,壹傳媒的未經審核銀行及現金結餘約 5.214 億元。消息人士向彭博社稱,警方最新凍結的 1800 萬元只屬 5 億元現金的一少部份,但由於法院命令及對金融機構的警告,蘋果仍未知道是否可以提取現金。

有 3 名不願透露姓名的記者表示,一些員工在搜查大樓事件發生後,預計未來其他公司或媒體,不會再聘請曾於《蘋果日報》工作的人。

官拒張劍虹羅偉光保釋

代表張劍虹的資深大律師陳政龍,在陳詞時提出多個條件,包括 300 萬元現金擔保、50 萬元人事擔保、交出旅遊證件、每週三日到警署報到、辭去壹傳媒職務等;代表羅偉光的大律師李澍桓亦提出多個條件,包括 10 至 20 萬現金擔保、10 萬元人事擔保、向警署報到、辭去蘋果日報職務等,並指任何釋除到法庭及控方疑慮的條件,被告都會接受,包括禁足令。今次案件,控方由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代表。

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拒絕二人保釋申請,二人須還押至 8 月 13 日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