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新聞》報道標題稱 鄧炳強拒保證 23 條不以言入罪 保安局︰誤導性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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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新聞》昨日報道,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施政報告記者會上,拒絕承諾立法時會遵守保護表達自由的《約翰內斯堡原則》,報道以「鄧炳強拒保證 23 條不以言入罪」為標題;保安局今(9 日)發稿,批評《眾新聞》報道誤導「深表遺憾」,指鄧炳強昨日在記者會上解釋,犯罪需有行為和意圖的元素,檢控須有充分證據,「不是草率決定,並非一句說話就可以入罪」。

《眾新聞》總編輯李月華回覆《立場》指,「請大家睇返記者會嘅 QA(問答內容),我哋無嘢補充。」

特首林鄭月娥日前發表施政報告,一眾政府高官連日舉行記者會解說。昨日在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保安局局長的記者會環節,《眾新聞》記者就政府積極推展 23 條本地立法,向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提問,「你今日會唔會立此存照,承諾政府未來處理 23 條的時候,會遵守《約翰內斯堡原則》(不以言入罪)這原則?」

鄧炳強︰檢控決定非草率

鄧炳強首次回應時指,所有法例中,犯罪要具備行為和意圖的元素,「你係咪就咁講一句嘢,就會入罪?當然我哋要睇埋有無意圖去犯罪,不能夠簡單就咁講你嗰四個字就話係。」鄧炳強指,執法要有充分證據,律政司檢控時亦須詳細研究是否有足夠證據,「唔會係任何草率嘅決定,係深思熟慮嘅決定。」

《眾新聞》記者其後追問,《約翰內斯堡原則》的不會以言入罪的原則,是否適用在 23 條立法。鄧炳強再次回應時重申,不會因為一句說話就定性為犯罪,需要證明行為和意圖,「我相信唔會出現你講嘅呢個情況。」

《眾新聞》昨日的報道,標題為《鄧炳強拒保證23條不以言入罪 03 年港府曾明言不禁非暴力手法》,內文曾提及,「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日在施政報告記者會上,拒絕承諾立法時會遵守保護表達自由的《約翰內斯堡原則》。」

保安局︰《眾新聞》報道屬誤導

保安局今日發稿指,對《眾新聞》誤導性報道深表遺憾,質疑《眾新聞》企圖令讀者誤解鄧炳強就《基本法》23 條立法的解說,局方引述鄧炳強解釋,相關罪行的檢控「不是草率決定,並非一句說話就可以入罪。」局方又指,多間媒體相關報道與保安局局長說法相符,《眾新聞》指保安局局長拒絕保證《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不以言入罪,「實屬誤導,對報道表示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