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名民主派被指違《特權法》被捕 楊岳橋:秋後算帳 以特權法拘議員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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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朱凱廸,現任議員張超雄、胡志偉、尹兆堅、黃碧雲及工黨主席郭永健至少 7 人今早被警方拘捕,被指涉及今年 5 月 8 日內務委員會會議,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藐視罪」及「干預立法會人員罪」;本身是大律師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批評,是次拘捕是秋後算帳,又指相關法例是否應用在議員仍未有最終答案。

陳志全的 fb 專頁今日表示,陳志全被控告三條罪,包括兩條《特權法》第17(c)條的「藐視罪」及一條第 19 條「干預議員、立法會人員或證人罪」。「藐視罪」列明,凡任何人在立法會或任何委員會舉行會議時,引起或參加任何擾亂,致令立法會或該委員會的會議程序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即屬犯罪,可處罰款 $10,000 及監禁 12 個月,如持續犯罪,則在持續犯罪期間,另加每日罰款$2,000。

梁國雄搶文件藐視案 律政司上訴得直待重審

楊岳橋批評警察和政權恣意針對議員,今日的拘捕明顯是秋後算帳。他指出,時任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的《特權法》案件仍待重審,相關法例是否應用在議員仍未有最終答案,相關條例現時不應用作拘捕議員。他認為,《特權法》條例原意非針對議員本身,如今議員因相關條例被捕是荒謬。

楊岳橋及同黨公民黨的立法會議員今日都暫未被捕,楊岳橋表示不排除自己都有被捕的可能,又指相信所有民主派議員都有被捕的心理準備。

今次用以拘捕 6 名時任議員的《特權法》,過去亦曾爭論是否能應用議員身上。時任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在 2016 年,涉搶去當時的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的文件,事後被控違反權力及特權法中的藐視罪,原審裁判官裁定條文不適合控告議員,惟律政司不服上訴,上訴庭今年 6 月指立法原意絕不可能容許議員破壞會議秩序,議員不會單純因為身份而獲豁免於刑事罪行起訴,梁國雄的案件發還裁判法院,暫未有結果。

去年《逃犯條例》委員會 七名民主派被控違《特權法》

過去亦多次有民主派議員被指違反特權法,去年 5 月 11 日,審議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開會,民主派提早進入會議室,召開由涂謹申主持的會議,到早上近 9 時,建制派簇擁他們推舉的主持石禮謙進入會議,即與民主派爆發衝突。七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及前議員,包括范國威、朱凱廸、林卓廷、郭家麒、區諾軒、梁耀忠及陳志全,在去年 11 月 9 日被捕。他們被控一項襲擊、妨礙或騷擾在會議廳範圍內的議員罪,即《特權法》第 19 條。控罪指,他們於去年5月11日在立法會會議室,分別襲擊、妨礙或騷擾陳恒鑌、周浩鼎或葛珮帆,案件將會於明年 2 月 11 日再提堂。

另外,早在 2018 年 6 月立法會審議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期間,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和尹兆堅,同被指妨礙立法會人員執行職務,亦被控違反《特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