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學生會「解散」 楊潤雄:學生組織須守法 望大眾尊重大學內部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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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逾半世紀的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昨( 7 日)宣布解散(見另稿)。教育局局長楊潤雄今日(8 日)回應事件指,每個學生組織都有不同的成立目標、工作及規則,組織也可自行決定結束時的做法,但不論如何,舉辦任何活動必須要守法守規。他亦指,中大與中大學生會的關係是大學內的行政工作,絕對支持他們根據法例及權力作出行動,希望大眾尊重大學的內部決定。

楊潤雄在施政報告政策局記者會表示,不論中學與大學都有不同學生組織,每個學生組織都有其成立目標、工作及規則,還有結束的方法,由組織因應實際情況而自行決定,強調不論如何,學生組織也必須同時遵守香港法例與校規。

他指,因中大與中大學生會的關係為大學行政工作,絕對支持他們按法例和其權力作出行動,相信中大會提供足夠服務予其他學生,包括保持與學生溝通及協助屬會運作,認為學生會解散對學生的直接影響不大,又稱大眾經常強調院校自主,呼籲今次也尊重大學的內部決定。

中大學生會昨日表示,自今年初起校方宣佈停止代收學生會會費,並要求學生會向政府獨立註冊,自行承擔法律責任;他們上月 10 日召開學生會聯席會議,接納學生會代表會全體代表請辭及解散中大學生會的議案。學生會表示,「歷五十一屆,堅持由民主程序產生的中大學生會,成為歷史」,並寄語「中大學生會雖已解散,但中大人仍在」。

學生會宣告解散後,不少中大人質疑有關決定不合憲、不符程序。有份出席當日通過解散聯席會議的中大學生報晚上發聲明指,當日討論的議案只提到學生會「停止運作」,並不是「解散」,認為議案與學生會及校方聲明內容有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