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倒選舉】林鄭:選舉制度有缺陷感謝中央解困 否認扼殺民主派 未知9月立會選舉會否押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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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上週五(5 日)以「完善」為名,宣布修改香港選舉制度,相關決定正在審議,預料會有大幅度修改,包括賦予選委會選出「較大比例」的立法會議員,同時表明新制要貫徹「愛國者治港」原則。昨日(7 日)從北京返港的特首林鄭月娥,今日(8 日)中午在政府總部就中央修改選舉制度一事見傳媒,她形容目前制度出現「漏洞和缺陷」,因此需要中央出手,形容有關做法「合憲合法」,並感謝中央「為特區解困」。至於 9 月立法會選舉能否如期舉行,林鄭月娥指目前未能確定,但在新制度下,「邏輯上」要先處理好選委會選舉,才能進行立法會選舉。

稱特區無法處理選舉制度漏動 感謝中央「為特區解困」

林鄭月娥表示,她本人和特區政府都十分歡迎和支持全國人大「完善」香港選舉制度,亦十分認同人大副委員長王晨上週五(5 日)在說明稿當中,提及的 5 大「重要原則」,特區政府將會全面配合。她提到,目前的香港政治體制有「漏洞和缺陷」,特區政府已經難以自行處理,因為對於中央出手,「我相當感謝國家從《國安法》後,再次從憲制責任為特區解困」。

強調人大出手修改「合憲合法」

林鄭月娥並指,今次的修改跟《港區國安法》一樣,都是採取「決定 + 修法」的方式,形容這是「及時、必要、合法、合憲」的安排;強調中央在今次事件上的主導權和決定權,「不容置疑」。她又指,由於修改是由中央層面處理,權力來自憲法及基本法,故毋須啟動「五部曲」程序。

特區政府會在三方面配合工作,包括於人大通過決定後,向「公眾解說」,密集向社會解釋;二是在人大常委會制訂細節期間,「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協助人大常委修訂《基本法》附件一及二;第三階段是做好本地立法工作。

「堵塞漏洞」優先   往後再談「循序漸進」

至於《基本法》訂明循序漸進達至特首普選,林鄭月娥指《基本法》45 條和 68 條同時提到,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要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而定。她相信中央就是目睹香港現時的實際情況而出手,「過去多年,都出現了泛政治化局面,甚至近年有人要自決、公投、港獨、引入外國勢力制裁香港,置香港利益不顧」,「如果情況係選舉制度出現漏洞,咁現時迫切同必須要做就係『堵塞漏洞』,令香港選舉制度產生出來的政治體制,回到一國兩制初心、軌道、框架。如果呢啲嘢都返到軌道,我哋又可以循序漸進,但而家走歪咗。」她認為今次的修改「符合香港整體利益」,可以維持選舉委員會的「廣泛代表性」,亦維護到香港市民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市民因「亂象」 不太關心議會

對於今次修改不會諮詢公眾,林鄭月娥重申有關修改具逼切性,又指市民現時因為議會的亂象,已經不太關心議會內發生的事:「香港市民的意見喺一段時間內都清晰,就係見到香港的情況好混亂。早有黑暴的問題,後有立法會被擾亂的問題,所以對於立法會,現時市民都唔係好關心,因為見親都係亂象,由議員言語暴力,到身體暴力。」她又表示,人大常委會修改《基本法》附件一、二之後,就要進行本地立法程序,修訂多部選舉法例,交由立法會審議,「我相信議員們屆時都會聆聽自己選民的意見,並在議會當中反映。」

料選委會選舉先於立法會選舉

政府去年因疫情宣布將立法會選舉押後至 9 月 5 日舉行,被問到立會選舉能否如期舉行,林鄭月娥回應指,「呢一刻我都講唔到俾大家聽」。她提及疫情外,亦指出人大的方案打算給予選舉委員會新職權,除了可處理所有立法會選舉參選人的提名之外,亦可以選出較大比例的立法會議員,「因此你問我,我認為在邏輯上,係要進行咗選委會選舉先」。她補充指,修改制度後,選委會選舉亦不一定於 12 月舉行。

根據選舉管理委員會的計劃,2021 年香港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訂於 2021 年 12 月舉行。

否認扼殺民主派參選

有媒體引述消息指,立法會地區直選議席或減少至 20 席,而且會以「雙議席單票制」選出地區直選議員。林鄭月娥不認為會扼殺民主派的參選空間,強調今次的修改並非處理民主派的參選問題,「而係要處理有人不愛國不愛港,破壞香港穩定繁榮,甚至會挑戰中央權威,勾結外國勢力去制裁國家、去制裁香港。我哋係處理緊呢個問題。」

她又說,民主派、建制派的簡單二分法需要改變,「事實上,建制派的人都是民主,都係為人民服務。呢種簡單二元化法,將政治人物咁樣分(民主派及建制派),我相信是時候改變。其實只要係愛國者,嚟緊呢套制度都係歡迎佢哋參選」,「所以只要佢滿足到『愛國者治港』呢個資格都係可以參選,今次的修改係無收窄到佢哋(民主派)的參選權利,除非自稱民主派人士都知道自己不能滿足『愛國者』的定義。」

另外,被問到她在下年特首選舉會否爭取連任,林鄭月娥則指,現時的工作並非為了自己而做,而是為了「改善」選舉制度而做,因此她不會回應有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