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炳強:目前為立 23 條最佳時機 支聯會解散亦難免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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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25 日)出席商台節目時,指現時是「回歸」以來,最適當的時間為《基本法》廿三條立法,指過去兩年香港發生的「黑暴」、「顏色革命」等,讓市民看到有外國勢力利用代理人危害國家安全,相信市民亦樂見有合適的法例阻止及懲治這些行為。

對於若支聯會在今午決議解散,當局是否就不再追究,鄧炳強就指任何組織若違法,不會因其解散而免去刑責。

支聯會早前接獲保安局局長信件,指其涉嫌危害國家安全,擬引用《公司條例》將之剔出註冊公司名單。支聯會今將舉行特別會員大會決議是否解散。若支聯會決定解散,當局是否就不再追究?鄧炳強指任何組織都有權自行解散,但不會因而不用負刑責,「對於一個任何人或團體或組織,佢如果係違反咗香港法例嘅話,就唔會話因為佢解散咗,而幫佢個刑事責任係冇咗嘅,我哋個調查都係繼續進行嘅。呢個團體或及其法律上有責任的代表人,都係要繼續負上法律責任。」

另外,就中國外交部昨(24 日)發表的「美國干預香港事務、支持反中亂港勢力事實清單」(詳見報道);鄧指清單上列出的事情均是事實,並非「生安白造」,往後特區政府及警方會根據清單內容工作。

鄧炳強:目前是廿三條立法最佳時機

鄧炳強又在節目中提到《基本法》廿三條立法,指立法是必須、亦是香港政府的責任,現時更是立法最佳時機,「我覺得喺回歸以嚟,而家係最適當嘅時間」,他指因過去兩年社會發生「黑暴」、「顏色革命」等,已讓市民看見有外國勢力利用代理人危害國家安全,相信市民樂見香港政府制定合適的法例防止及懲治這些行為。

鄧炳強又表示,雖然在《港區國安法》、「完善選舉制度」及「愛國者治港」後,市面上的暴力行為少了,但仍不能「掉以輕心」,又以 71 刺警案為例,指有「孤狼恐怖份子襲擊警務人員」,及隨後數天亦再有一「恐怖活動組織計劃要用啲爆炸品,喺法院或隧道或公共交通工具,想進行一啲爆炸」被警方拘捕,說明香港過去兩年「黑暴」,「孕育咗一啲本土恐怖主義的人,我哋一定要提防」。

鄧炳強又提到除了暴力行為外,亦留意到有人會用「軟對抗」方式,「不停浸透一啲反國家或者香港的思想」,他更以早前「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5 名理事被捕一事為例,「大家都記得言語治療師協會(總工會),出咗本羊村十二勇士嘅書,去荼毒一啲幼稚園學生都唔放過,要一啲反政府反國家嘅思維,要荼毒呢啲幼稚園嘅學生,對於呢啲軟對抗都要提防」。

鄧炳強再三提到,本港仍有國安風險,不能「掉以輕心」,必須為廿三條立法,規管《港區國安法》未有涵蓋的範圍,而且目前情況與 03 年時明顯不同,新的立法相信要能有效應對香港兩年來發生的事,亦要考慮間諜活動。鄧指當局已開始籌備廿三條立法的前期工作,期望下屆立法會期內完成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