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首為「國家憲法日」提供學校活動建議 倡升國旗唱國歌 早會講解《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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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 2014 年通過將每年12 月 4 日定為「國家憲法日」,教育局今日(6 日)向中小學致函,首次針對學校「國家憲法日」推廣活動,提供相關資料和活動建議。教育局建議,學校當日應升掛國旗和區旗,及奏唱國歌,期間教職員和學生必須保持肅立、舉止莊重及遵守相關的禮儀,「以示對國家的尊重,及展現他們作為國民的良好素養。」教育局又建議,在當日早會、周會或班主任課期間,向學生講解《憲法》和《基本法》。

今年 12 月 4 日為星期五,按常理為學校上課日。教育局去信中、小學,建議學校壁報板簡介《憲法》和《基本法》的歷史背景、結構和內容重點等,從而加深了解國家機構的職權、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等,並了解《憲法》與香港特區和《基本法》的密切關係。

教育局又建議學生認識國家近年發展,例如就廣深港高速鐵路、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等進行資料搜集、專題研習或分享。此外,局方建議學生參加政府或非政府機構舉辦的憲法日活動,亦可在校內舉辦《憲法》或《基本法》的班際、級際常識問答比賽,或參加教育局課程發展處舉辦的「2020 國家憲法日網上問答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