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送中案件統計】為什麼警方從無主動公開定罪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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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明刀明槍、有片為證的「警暴」,要去證明(或證偽)「濫捕濫控」的指控似乎困難得多。警方常常掛在口邊的「逾八成人須承擔法律後果」是否屬實,還是在玩數字遊戲?

《立場》法庭組記者每日在各區裁判法院、區域法院奔走,嘗試盡量跟進與反送中運動有關的案件。每一宗案件判決、警員作供問題、以至被還押的被告與家屬的離別,庭上審訊和點滴,我們都盡力記錄。

《立場》法庭組工作日程表

但要嘗試解答究竟警方、律政司有否濫控的問題,必須透過統計數據入手。

警方的確有公布「官方數字」,每半個月會在逾 30 萬人讚好的 facebook 專頁公布反送中運動的最新檢控數字。這些圖片大家或許都看過,警方嘗試呈現的論述,是有逾八成人「須承擔法律後果」。

警方 Facebook 帖文

但何謂「須承擔法律後果」?追查之下,原來概括了被定罪、簽保守行為、保護令的人數。被視為無罪的「簽保守行為」也計算在內(註)。記者再發電郵,向警方索取詳細的定罪、罪名不成立、撤控、簽保守行為人數。警方很快便回覆,原來只計定罪者,比率僅為檢控總數的 49% (截至 2020 年 9 月底止),即不足一半,明顯低於社交媒體上大字標明「須承擔法律後果 84% 」的比率。

可是這也衍生了另一個問題 — 既然警方有備存相關數字,何以不在 facebook 主動公開各項數字,而要另創新詞「須承擔法律後果」?

再追回覆,怎料警察公共關係科職員來電反問:「(定罪人數)數字有回覆(傳媒)呀,不明白記者為何說(警方)沒公開?」

《立場》記者則隔著話筒反駁,「警方官方 facebook 沒有交代定罪人數,是我們查詢,警方才有回應,怎也稱不上是『主動公開』吧。」對方靜默數秒,才表示稍後會再以電郵回覆。最終三日後我們收到回應:「警方會選擇最合適的資訊在社交平台發布。」

我們再引述警方提供的  49% 定罪率,去問律政司回應。律政司指手上沒有與反送中運動相關的數字,又指「絕對不適宜」將年報提到的七成平均入罪率,與警方提供的反送中運動 49% 定罪率相提並論。

但到底為什麼不能比較,律政司在回覆中並未說明。

雖然警方回覆我們查詢時,終披露了較詳細的定罪數字,但由於始終沒有提供原始資料,我們難以作其他分析,也無從核查是否準確。

於是我們唯有自行建立法庭案件的資料庫。反送中運動至今有超過 2,200 人被落案起訴,每一位被告,每一項控罪,都牽涉多次提堂、答辯、審訊、判刑等的法庭程序。司法機關網頁的確公開部分審訊日程,但單憑資料難以判斷是否涉及反送中運動,也沒有備存完整審訊結果。

我們透過法庭組同事的第一手報道,整合每一宗已結束審訊案件的詳細資料,包括事發地點及時間、被告資料、認罪與否、判刑等等。

惟反送中的案件數量非常多,《立場》人手有限,法庭組同事不懂分身,無法每宗案件都到庭聽審。因此搜集資料的過程,亦有引用其他傳媒報道,以及民間 telegram 群組「被捕人士關注組」的資料。(頭盔要戴穩:記者已力求記錄所有案件,但與實際數字仍可能有出入。)

最終我們花上超過兩個月時間,統計了截至今年 9 月底為止,近一年、合共近 600 宗已審結控罪的結果,終於發現整體定罪率不足一半,有 22 % 控罪撤控及裁定無罪。而在襲警、阻差辦公等類型的控罪,撤控、無罪比率更高達四成。

單是數據難免枯燥,記者(大戰三百回合地)製作了互動專頁及動畫,配合被撤控被告的專訪,希望更形象化呈現檢控情況。

報道暫時告一段落,但清算遠未告終。現時還有牽涉 1,600 人的反送中相關案件仍未審結,亦可能有更多人被起訴。

《立場》將會持續跟進推出反送中案件統計報道,希望在警方「官方論述」以外,為讀者呈現詳盡的統計及分析。

互動專頁: 【反送中案件統計】近 600 項控罪追蹤 22% 撤控或無罪

 

【動態設計】 #反送中 案件統計 近 600 項控罪追蹤 22% 撤控或無罪

撰文:記者 黎嘉琪、梁敏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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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簽保守行為」,通常是干犯輕微罪行的初犯者,控方可能會在被告同意簽保守行為(Bind-Over)下,願意不提證供起訴,即只要求被告在一段時間內遵守法紀及行為良好;律政司過去年報中,將「簽保守行為」視作「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