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局更新指引 每 3 年查教師刑事紀錄 新入職須簽守則注意網上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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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更新學校聘任教學及非教學人員須注意事項,上周五( 16 日)發信學校。當中新增指引列明學校在聘用教師時指,應透過不同途徑,如要求教師簽署文件作承諾,清楚列出學校對教師專業操守的要求和期望,並提醒應徵者,如獲受聘,他們須承諾秉持教師專業操守,包括注意在社交媒體的言論。另外教育局更新守則指,2021/22 學年起會為所有註冊教師,每 3 年一次全面查核其刑事紀錄。

拒失德行為教師註冊 

教育局發出的通告表明,就教師註冊方面,對曾干犯嚴重罪行或作出違法行為,並新增「涉及失德行為」的申請人,會拒絶其註冊申請;有關守則適用註冊教 師,包括「檢定教員」和「准用教員」,當局會考慮取消其註冊。

教育局又說,學校聘任教師時,應查閱教師的註冊資格、是否有刑事定罪紀錄、是否涉及任何在進行中的刑事訴訟或調查,包括但不限於被警方逮捕或拘捕 ,或是否正被學校或教育局調查有關其專業失德的指控。

要求教師簽守則 注意社交媒體言論

就聘用教師,教育局亦新增指引,指學校應透過不同途徑,例如要求教師簽署文件作有關承諾,或向教師發出指引,清楚列出學校對教師在專業操守方面的要求和期望,並提醒應徵者,如獲聘,他們須承諾秉持教師專業操守,為學生樹立良好的典範,謹言慎行,包括注意其在社交媒體的言論,因有關言論可能影響學生及社會人士對教師團隊的信心。

教育局:新學年起為所有註冊教師每 3 年全面刑事紀錄查核

至於在職教師,通告列明學校需要求教師當知悉自己涉及任何在進行中的刑事調查或訴訟,包括但不限於被警方逮捕或拘捕,必須即時向學校報告;教育局亦在通告新增備註列明,2021/22 學年起教育局會為所有註冊教師每 3 年一次全面刑事紀錄查核,杜絕漏報、隱瞞或未報而出現遺漏,進一步保障學生福祉。如學校發現教師有漏報或隱瞞,應按事件性質和嚴重性採取適當跟進,包括考慮暫停有關教師職務,甚至將其解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