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德收恐嚇電話 警方跟進 律政司:有關行為或違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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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前日(3 日)接獲恐嚇電話,據報,對方在電話中稱「炸死你、老婆、同你個仔」,蘇惠德遂報警。司法機構指事件已交警方,警方列刑事恐嚇跟進,暫未有人被捕。律政司強烈呼籲社會人士停止以任何手段攻擊司法制度,指有關行為或違反法例及《香港國安法》;政府發言人指,絕不會姑息違法暴戾行為。

司法機構回覆《立場》指,事件已由警方跟進,不宜評論。警方於 12 月 3 日接報,指西九龍裁判法院內一司法部辦公室,在當天上午接獲電話恐嚇,案件列作刑事恐嚇,交由深水埗警區刑事部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據悉今年 1 月初,蘇惠德的個人資料,包括電話號碼、住址、出生日期被上載至 Telegram 群組,並稱蘇是「香港親中法官」,形容他「效忠港共政府」。

政府今(5 日)午發表聲明,指司法人員因履行司法職能,而被人惡意恐嚇會傷害其家庭成員,以企圖影響法庭的裁判,絕不會姑息這種違法暴戾的行為。政府強調,為了禁止對司法人員及其家庭成員,進行非法和故意的「起底」行為、恐嚇、煩擾或威脅,律政司司長已向法庭單方面申請禁制令,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亦已批准臨時禁制令。

律政司指出,近日法庭裁決遭受本地以至海外社會的無理批評,強烈呼籲所有社會人士停止以任何手段攻擊司法制度,指有關行為有機會觸犯法例及《香港國安法》,並引述《香港國安法》訂明「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嚴重干擾、阻撓、破壞香港特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即屬犯罪」。

司法機構回覆《立場》指,事件已由警方跟進,不宜評論。他們又指高度關注事件,重申一直以來,法官及司法人員依法處理案件,確保司法公正,並以無懼、無偏、無私、無欺之精神,維護法制,主持正義。如市民對判決或判刑不滿意,有上訴機制處理。

國安法「指定法官」 拒黎智英保釋

蘇惠德為國安法「指定法官」之一,多次處理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包括舉「光時」旗的電單車手唐英傑、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以及人稱「美國隊長 2.0」的馬俊文。另外,蘇惠德前日(3 日)處理黎智英涉詐騙一案,亦拒絕他保釋。

翻查資料,蘇惠德今年 1 月獲委任為總裁判官。他 1996 年及 1997 年在香港大學,分別取得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1997 年在本港獲大律師資格,翌年起私人執業。他於 2009 年獲委任為常任裁判官,2017 年起出任主任裁判官。

近年由蘇惠德審理、引起公眾關注的案件,包括有 15 歲少年藏鐳射筆被裁定「有意圖而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丈夫潘樂陶僭建罪成,判罰 2 萬元;民主黨成員林子健被控「報假案」,及社民連主席吳文遠向梁振英掟三文治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