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中 29 天】家屬赴警總報案 促確認 12 人情況 公開雷達、巡邏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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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港人被中國拘留至今已 29 日,部份港人的家屬今午(20 日)到灣仔警察總部報案,要求調查事件。他們提出 3 項要求,包括要求海事處提供事發當日的船隻雷達紀錄及水警提供事發當日的巡邏路線及位置。有家屬希望港府會幫他「搵返個仔返嚟」,即使不可探望,「起碼提供一張相、一封信」,讓家屬知道 12 人是否真的在鹽田。

協助 12 港人的鄒家成代家屬宣讀聲明指,中、港兩地政府至今均未正式回應家屬的 4 點訴求,卻僅藉詞推卸責任、混淆視聽,事到如今家屬委託的律師都被拒絕會見當事人,所有被捕者的狀況,仍然只有中共官方知曉。

聲明又指,事件至今疑點重重,不論是被拘留者身處何地、拒絕律師探訪的原因、還是中國海警有否進入香港水域執法等等。港府盡用中國官方資訊,從未親自聯絡家屬交代資料或派人到中國了解釋疑,淪為中國官方的傳聲筒。因此一眾家屬今決定集體到灣仔警察總部報案,要求查明真相。

家屬向政府部門提出 3 點要求,包括要求警方交代 12 人被中國海警拘捕的日期、時間、地點、過程及過程有否出現傷亡;要求海事處提供事發當日的船隻雷達紀錄及要求水警提供事發當日的巡邏路線及位置;要求香港政府派員以會面或通話方式親自確認 12 人的情況,確保家屬委託的律師能與 12 人會面。

家屬指曾報案警未受理 警擁兒子 WhatsApp 紀錄

鄭子豪的父親指,自己曾在上月 26 曾到荃灣警署報警,警員當時用一部電話展示兒子的 whatsapp 紀錄,當中提及鄭子豪是準備出海釣魚。鄭的父親表示不明白警員為何有兒子的 whatspp 紀錄,該部電話亦非兒子物品。他又引述警方指,「出海釣魚去南海 6 、7 日好正常姐」,因此拒絕受理他的報案。他表示,相信兒子被捕後警方可讀取兒子的 WhatsApp 記錄,並質疑「警察和中國政府勾結,將港人賣豬仔」。

李子賢的父親指,自己曾在 28 日到香港仔警署報警,一提及兒子的姓名時,警方就指兒子已被拘押在鹽田看守所。他希望港府會幫他「搵返個仔返嚟」,又指兒子最少要有「香港人最低的權利」。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昨日表示,當局曾與家屬聯繫逾 80 次,李父批評張建宗從未與家屬直接對話,自己連兒子是否真的在鹽田看守所也不知道。他希望港府可以幫忙證實,即使不可探望,「起碼提供一張相、一封信」,讓家屬知道 12 人是否真的在鹽田。

鄧棨然的弟弟則指,政府多次表示拘留 12 人是另一司法管轄權的做法,他們不方便介入,他只希望港府可以盡能力在香港水域作調查,促請水警或海事處公佈更多相關資料。

下週內地刑事訴訟期限屆滿 律師爭取期限前申請會見

鄒家成指 2 名拘留者有「官派律師」的情況,但其他家屬委託的律師仍會繼續辦理中國公證書及嘗試到看守所拘留者。協助家屬律師事宜的鄒幸彤則指,中國公安最多拘留 30 日,因此下週 23 日內地刑事訴訟期限屆滿,公安要在當日前決定是否要逮捕 12 人。內地律師會爭取在期限前,申請會見及遞交可否逮捕的意見書。她表示,香港及內地律師在此案遇到極大困難,律師無辦法會見當事人。

同協助家屬的朱凱廸指,12 人被中國海警逮捕時,海警指屬「我管轄海域內」,12 人當時身處的坐標位置一直是中方單方面的說法。朱凱廸相信水警及海事處有大量雷達數據可顯示 12 人的資訊,包括他們在哪裏出發、海上路線、海域當時有否水警巡邏等,這些資料均從未向家屬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