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博義倡修訂國安法 人民日報:狂妄之語,大律師公會淪「煽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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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公會上周換屆選舉,「香港人權監察」創會主席、資深大律師夏博義(Paul Harris)在無競爭下,接替戴啟思(Philip Dykes)成為主席。中國官媒《人民日報》昨日(25 日)發表評論,批評夏博義上任後促政府修訂國安法條文是「狂妄之語」,「顯然是沒有擺正自己位置」,又指大律師公會近年趨向政治化,助長禍港亂港活動,淪為「煽暴者」、「縱暴者」,嚴重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

人民日報:公會嚴重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

《人民日報》批評,夏博義甫一上台便「歪曲抹黑香港國安法,妄言『希望特區政府修訂香港國安法部分條文』」。評論形容夏博義的言論喪失法律人基本的專業和理性。國家安全是中央事權,國安法是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的全國性法律,地方根本沒有修改國安法的權力。評論批評夏博義說出「狂妄之語」,「顯然是沒有擺正自己位置,專業素養也令人抓狂」,又指無國家安全,人權保障、司法獨立根本無從談起。

評論稱,大律師公會近年趨向政治化,利用自身話語權和社會影響力,助長禍港亂港活動,為香港社會各界所不齒。《人民日報》指大律師公會多次發布聲明,將矛頭對準特區政府和香港警察,事實上淪為「煽暴者」、「縱暴者」,又指國安法立法後,大律師公會有人「故意歪曲解讀,企圖阻止香港國安法順利實施」,人權自由、司法獨立儼然成為他們包裝政治立場的外殼、謀求政治利益的工具。

而任滿的戴啟思亦遭批評。《人民日報》指他公然吹捧「被捕暴徒」有良好品格,建議律政司免於檢控,「大放厥詞誣稱香港『不再有完全獨立的司法制度』。」戴啟思和夏博義二人令大律師公會「換湯不換藥」,繼續滑向政黨化、攬炒化的深淵。評論指,大律師公會如此行徑,「嚴重背離法治精神,也嚴重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其聲譽和公信力不斷受損。」

評論未段奉勸大律師公會不要丟掉職業素養和專業精神,讓政治立場先行甚至凌駕法律之上,更不要與「攬炒派」和外國反華勢力沆瀣一氣,成為香港法治秩序的破壞者。「期待法律專業協會和相關人士能及時醒悟,更好發揮專業作用,為保障公民權益、捍衛法治精神、推動社會進步貢獻更多力量。」

大公報:不管身份有多特殊 觸犯國安法只有嚴懲一途

左報《大公報》今日同樣發表評論。《大公報》以「夏博義在挑戰主權原則底線」為標題,引述夏博義指人大常委會對香港法例的最終解釋權是香港法治的一項「嚴重弱點」。評論批評,夏博義如果不願意承認,甚至意圖進行改變人大常委會釋法的權力,「就無法不令人質疑,夏博義是否要挑戰『一國兩制』底線?」

評論續指,夏博義公然將全國人大常委會視作「威脅」,是赤裸裸挑戰基本法所確立的香港憲制秩序,也是意圖挑戰中央的全面管治權。又指不管夏博義無知還是刻意,任何試圖挑戰政治紅線的行為都會慘敗告終,「任何人不管其身份有多『特殊』,也不管其與美國英國當局有何緊密聯繫,但絕不可能凌駕法律之上,一旦有人觸犯國安法,等待他的只有嚴懲一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