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德權:公務員如拒宣誓簽聲明 「表達了一種態度」會損升遷 私下聊天亦可能違擁護效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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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要求公職人員宣誓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政府,政府正研究相關安排,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接受《堅雜誌》專訪時指,若公務員拒絕簽署聲明或宣誓,「本身表達出一種態度」,會影響日後升遷,亦會了解公務員拒絕的原因,又指公務員簽聲明宣誓後,工作外都要小心自己的言行,即使社交媒體、即使通訊的私下聊天「到了一個地步」,在整體上和政府「對著幹」,都有可能觸碰擁護效忠的要求,「違反了這種要求就很嚴重。」

聶德權在專訪中指,他原本提出分階段執行公務員宣誓,例如先安排首長級公務員、AO、新聞主任、律政司等公務員先宣誓,再安排其他公務員,但諮詢公務員團體意見時,亦「有人」提出不必分階段,可以一次過進行,當局會綜合意見再決定。

他指要求公務員擁護效忠基本法和政府不是新事物,公務員本身就有相關責任,宣誓和簽署聲明是表達彰顯這方面的責任,相信這做法對「社會對於公務員系統的信心,對特區政府管治」都有正面作用,令社會看到公務員「堅守一國」。

但若公務員拒絕簽署聲明或不宣誓,聶德權認為「本身表達出一種態度」,會影響日後升遷,亦會了解公務員拒絕的原因,「這個一定要了解清楚,之後我們會考慮該同事本身的安排」,又指簽聲明和宣誓是認真的過程,如果有違反誓言的言行,當局會審視是否構成不擁護基本法、不效忠港府,是嚴重的事,牽涉是否堅持一國原則,是否接受一國兩制,是否宣揚港獨分裂國家等,完全不能容許。

聶德權指公務員享有言論自由,但同時有公職人員的身份,言行要和身份要相稱,即使下班後亦要小心自己的言行,即使私下聊天「到了一個地步」,在整體上和政府對著幹,就會產生問題,和公務員身份角色衝突,「不論在社交媒體也好,或者即使通訊也好…也有機會被人公開。公開之後就可能會帶來社會效果和影響」,而這些言行都有可能「觸碰」到擁護效忠的要求,「違反了這種要求就很嚴重。」

他又提及政府會加強培訓,加強公務員對於國家觀念、國家安全等的認識和理解,亦會加強和大灣區的交流,開設專題研習班安排公務員到大灣區地市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