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8 維園案】白宮譴責北京侵港自由 律政司:毫無理據、基於政治理由無理批評

0
328

「8.18 維園案」中,七名民主派人士被裁定罪成,白宮發言人普薩基(Jen Psaki)今日(4 月 2 日)指,事件顯示北京侵蝕香港自由,及再證明中方沒有履行中英聯合聲明義務。律政司發聲明反駁,表示案件引來基於政治理由的無理批評,對此感到遺憾,又批評任何主張指「北京侵蝕香港自由」都是毫無理據,強調律政司獨立地主管刑事檢察的工作。

律政司又指,基於迴避待決案件(sub judice)的法律原則,任何人都不應評論尚在司法程序中的案件。發言人重申,不論被告的政治理念或背景,律政司會以同等的尺度處理案件,並在有充分可被法院接納的證據,令案件有合理機會達致定罪,及在合乎公眾利益的情況下,才會提出及繼續起訴。

港府表示,一直尊重及重視《基本法》保障的權利和自由,但這些權利可受到限制,包括基於公共秩序及保障他人的權利和自由,又提到過去多年,已提出通知的公眾集會和遊行一直和平有序地進行。

白宮發言人:中方無履行中英聯合聲明

白宮發言人普薩基(Jen Psaki)今日表示,事件顯示北京侵蝕香港自由,及再證明中方沒有履行中英聯合聲明義務,顯示北京如何鎮壓香港和平異見人士。他指,當日超過 170 萬人參與和平遊行,爭取自治及自由的訴求,均是中國曾經承諾。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普萊斯(Ned Price)昨日指,這次「政治裁決」再次反映北京及香港政府,決意要剷除任何形式的和平異見者。他表示,七名被告參與的,是一場有 170 萬港人出席的和平集會,是次判決再次反映中共及港府剝奪香港自由,美國譴責中共持續侵犯香港人的基本自由和民主制度。

聯合國發言人被問到有關裁決時表示,秘書長古特雷斯(Antonio Guterres)一再表示,在 21 世紀是不應有良心犯 (prisoners of conscience),他一直強調和平集會的權利。判決當晚(4 月 1 日),歐盟駐港澳辦事處在 Twitter 發帖,指對本港持續檢控政治人物,表示高度關注(great concern)。

法官:實為有計劃未經批准集結

前年 8 月 18 日,民陣在維園發起「流水式集會」,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及李柱銘經審訊後昨(1 日)被裁定組織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罪成。法官胡雅文拒絕接受「流水式」疏散群眾的說法,表示遊行只是打著疏散的旗號,實際為有計劃的未經批准集結。

7 人的求情及判刑,押後至 4 月 16 日處理。至於早前已認罪的區諾軒及梁耀忠,法官今日聽取兩人求情,同樣押後至 4 月 16 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