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港人送中】家屬律師揭當事人未另聘兩律師 李家超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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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名港人上月底疑潛逃台灣時被中國海警截獲,扣押於深圳鹽田看守所至今逾月。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於本月 19 日表示,12 人已各自從官方名單中「揀選」了兩名律師。但《立場新聞》獲悉,其中一名港人嚴文謙至昨日 (24 日) 才獲安排內地法律援助機構一名主任擔任案件受理人,並非律師,李家超的說法或有誤導之嫌,甚至可能「講大話」。

李家超於本月 19 日,在《無綫新聞》節目《講清講楚》上,表示 12 人已從官方提供的名單上,選擇兩名律師。但其中一名港人嚴文謙 (21 歲) 的內地律師昨日從深圳市司法局法律援助處的紀錄得知,嚴文謙昨天下午才獲安排一名吳姓法律援助處主任擔任案件受理人。而法援處受理人的角色,是負責指派律師給被扣留人,如果申請昨日才獲受理,嚴文謙理應還未獲指派辯護律師。(相關報道:【送中 33 日】再有家屬委託律師遭拒見當事人 律師質疑公安局謊稱已另聘兩律師)

嚴文謙的家屬律師批評,公安當局聲稱其當事人已有另外兩名律師的說法,「完全是騙人」。

若嚴文謙至昨日才獲派法援處受理人,李家超為何於 5 日前已聲稱各人獲派律師?《立場新聞》今日再向保安局查詢李家超早前的說法是否有誤,以及要求局方印證深圳市司法局法律援助處的紀錄,正待局方回覆。

有份協助 12 名港人的立法會議員朱凱廸曾指,當局為每名港人安排 2 名官派律師,目的是為「打爆 quota」,令家屬律師無法介入案件。他又批評,李家超的說法,反映港府完全接受「官派律師」的做法,剝奪港人自己選擇律師的權利。

嚴文謙的家屬律師提供微信截圖,顯示鹽田區法援處與深圳市法援處兩名人員的通訊紀錄,談及嚴文軒獲指派一名律師,案件受理時間為 2020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