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 32 周年】湯家驊:事先協議分區悼念或違法 穿黑衣招嫌疑 悼六四毋須嗌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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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4 日)是六四 32 週年,警方反對支聯會在維園舉行燭光集會,食環署前日(1 日)亦指「六四紀念館」未領有公眾娛樂場所牌照,支聯會昨(2)經商議後決定暫時關閉紀念館。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今早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中表示,閉館是負責任的行為,若有法例問題需釐清,最好先關閉以待索取法律意見。湯家驊又表示,本港法例無禁止市民悼念六四,但他提醒市民勿違反「限聚令」、《公安條例》和《港區國安法》,如果市民事先有協議聚集悼念,即使有分組、分區,都有可能違法。湯更指,穿黑衣都會招惹嫌疑上身,呼籲市民勿「以身試法」。

支聯會常委,六四紀念館管理委員會主席麥海華在同一節目回應,現階段仍然在徵詢法律意見,紀念館要暫時關閉;但他指六四紀念館建立 10 年至今,從來未有食環署查過牌,質疑今次做法有「選擇性執法」之嫌。麥海華又說,打算在網上建立「六四記憶人權博物館」,但不會完全取代實體紀念館。對於禁止集會,麥海華說「人心不死,燭光不滅」,籲市民以自己方式表達哀思和追悼。 

湯家驊:悼念六四毋須嗌口號

湯家驊在節目中表示,就算「六四紀念館」改為會員制,都不代表不必理會《公眾娛樂場所條例》,因為任何人如果獲得准許,無論是否需要付費而進入公眾場所,都要符合相關條例要求,包括要領取牌照、要遵照消防要求;湯表示自己不清楚紀念館是否實際不符合法律要求,但如果支聯會認為食環署做法不妥當,可向法庭申訴。

對於悼念六四是否違法,湯家驊指現時的法律無禁止市民悼念六四,「我鍾意揸住支蠟燭係唔會犯法」,但是市民就要遵守「限聚令」;而在《港區國安法》之下,其中一個犯罪元素是有否擁有顛覆國家政權的目的,如果市民組織、策劃,並期望很多人認同顛覆國家政權的目的,就有可能觸犯國安法。他並且強調,市民不會「唔覺意」觸犯國安法,背後必定是做了明確的違法行為。

對於叫喊「結束一黨專政」口號會否違反國安法,湯家驊認為有關口號明顯違法中國憲法,而及一國兩制體系下的香港《基本法》,「如果你做違法的事去表達呢個理念,你都係有機會犯國安法。」他認為,一黨專政是憲法寫明的根本原則,如果聲言結束一黨專政,就代表當事人不接受憲法條文,呼籲市民不要「以身試法」,「無謂將可能犯法、引起嫌疑嘅嘢上身,呢個唔值得,亦唔會獲得社會同情。社會唔會同情刻意犯法的人,更加唔會同情刻意破壞一國兩制的人,所以我唔覺得悼念六四需要嗌咩口號。」

不過《立場》記者翻查中國憲法,當中並沒有列明「一黨專政」為根本原則。憲法的第一章第一條列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憲法序言亦有提及「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將長期存在和發展」。

稱分批悼念也可能觸犯《公安條例》

至於公眾聚集的悼念活動是否違法,湯家驊就表示,警方已經否決了支聯會的集會申請,任何人都不應該聚集,否則會違反「限聚令」甚至《公安條例》。如果有人事前協議並且有共同目的,即使分成多組在全港不同地方悼念,都有機會被指未經批准集結、甚至非法集結。

湯家驊說,「(違法)視乎大家有否協議或組織。例如大家同意我們有一百人,分開十組,每十個人去一個地區進行同一件事,不好意思,有機會觸犯串謀干犯限聚令,是一個違法的行為。如果有一千人分十個區,每區有一百人,有一個這樣的組織,不好意思,亦有機會觸犯干犯非法集結,甚至是暴動罪」,「如果大家都穿黑衣,做一件事,你是會引起一個嫌疑,招惹這些嫌疑上身被捕,係唔會得到社會同情。」

麥海華質疑食環署「選擇性執法」 擬建網上紀念館

麥海華在同一節目回應,表示今年是第 10 年營運「六四紀念館」,過往無論是在私人地方,抑或與人合作於公眾地方舉辦,都未試過遭食環署查牌,今年是首次遭遇相關情況,支聯會都要徵詢法律意見應對,需要暫時閉館。但他亦指,為何今年才受到相關部門挑戰,質疑有「選擇性執法」,令到正常活動受到不必要的騷擾和打擊。

被問到支聯會有否構思替代方案,麥海華就表示打算製作網上的「六四記憶人權博物館」,希望呈現的內容不再受時間、地域限制,支聯會需要時間籌備。但麥海華同時說,這個只是「其中一個方法」,「有實體館始終重要,有件實物,上網睇似乎唔係好真實」,實體紀念館不會被完全取代。

悼念活動方面,麥海華指政府已經否決了集會申請,支聯會已經取消維園集會的一切宣傳,「但係我相信人心不死,燭光不滅,大家就用自己方式表達返哀思跟追悼」。對於副主席鄒幸彤指會自行到維園點燭光,麥海華指任何個人都有權進行任何行動,個人行為不應該受到任何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