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修例放寬強積金投資中國國債、政策性銀行未評級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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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2021 年施政報告,政府提倡便利強積金投資內地政府和政策性銀行債劵。財庫局局長許正宇今日(22日)指,局方已完成研究,計劃修改目前適用於規管強積金投資的法例,將中央政府及三家內地政策性銀行納入為「獲豁免當局」,令強積金可投資未有評級的國債、內地政策性銀行債券。他預期,如得到新一屆立法會支持,最快可於明年年中完成修例及生效。

許正宇在網誌上表示,政府持續檢視及增加可供強積金投資的產品,中央政府及內地政策性銀行,包括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及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發行的債券具備派息、穩定及低風險的優勢,便利強積金投資,可讓強積金制度有更多元及穩健的投資選項和回報。

去年政府放寬強積金投資於上海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的限制。許正宇指,措施令強積金投資中國 A 股的金額在短短一年間增加超過一倍,達 200 多億人民幣。他相信,今次便利強資金投資中國內地政府、政策性銀行發行債卷的措拖,同樣會受市場的熱烈歡迎。

修例後可將強積金所有資金投資至少六次不同發行債券

許正宇指,財庫局及積金局已完成相關研究,在落實方面,局方計劃修改目前適用於規管強積金投資的法例,將中央政府及內地政策性銀行納入為「獲豁免當局」,之後每個強積金基金可把最多三成的資金投資於中央政府或內地政策性銀行同一次發行的債券,以及可選擇把所有資金投資於其至少六次不同發行的債券。

現時「獲豁免當局」包括特區政府,以及得到最高信貸評級的任何政府、國家或地區的中央或儲備銀行、或多邊國際機構;而不屬於「獲豁免當局」發行的債券,必須在個別債券層面獲得一定評級,方可成為強積金的允許投資標的。

許正宇解釋,由於並非所有中央政府及內地政策性銀行,發行的債券都有信貸評級,目前規定限制了強積金對有關債券的投資。他指,「香港特區是國家不可分離的一部分,中央政府應與特區政府在規管強積金投資的相關法例中,同樣豁免於信貸評級的投資限制。」又指,三家政策性銀行都是由中央政府創立及提供信用支持,「豁免相關限制同屬有理有據。」

對未來納入內地其他政府機構的債券於豁免範圍內持開放態度

許正宇指相關政策措施,涉及修改附屬條例,如果得到新一屆立法會的支持,預計最快可於明年年中完成修例及生效。政府會循序漸進地放寬有關投資限制,現階段集中中央政府及三家政策性銀行的債券,視乎措施的落實情況及市場反饋。政府對未來納入內地其他政府機構的債券於豁免範圍內持開放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