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發指引 中小學明年起 上課日必須掛國旗、每週升旗唱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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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今日(11 日)向全港學校發新指引,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中小學及特殊學校必須於每個上課日、元旦日、七一紀念日和國慶日升掛國旗,並在上述日子的前或後一個上課日,以及每週一次舉行升國旗儀式;儀式期間須奏唱國歌,如有足夠旗桿,應同時升掛區旗。局方亦「強烈建議」學校在畢業禮、水運會和陸運會等重要日子升掛國旗,幼稚園亦應「盡可能」參照中小學的規定,而專上院校亦須參照有關指示,局方今日已致函相關院校。

《2021年國旗及國徽(修訂)條例》上周五(8日)正式刊憲生效,教育局指,根據有關條例,教育局局長須就中小學的國旗及國徽教育,以及升掛國旗事宜,向學校發指示。教育局宣佈,由 2022 年 1 月 1 日開始,包括特殊學校的中小學必須於每個上課日,以及元旦日(1 月 1 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7 月 1 日)和國慶日(10 月 1 日)升掛國旗,學校如有足夠旗桿,在升掛國旗時應同時升掛區旗。

教育局也要求學校必須每周舉行一次升國旗儀式,以及在上述日子或前後的上課日升旗,儀式中要奏唱國歌。教育局亦強烈建議學校在重要的日子和特別場合,如畢業禮、水運會、陸運會等升國旗。

教育局又指,幼稚園應考慮校舍空間、設施、環境等因素,在條件許可下盡可能參照中小學的規定,讓學生從小開始認識國旗和國歌。教育局亦「鼓勵」國際學校,及其他只提供非本地課程的私立中小學及幼稚園,參照中小學的規定,讓不同種族或國籍的學生,亦可了解身處國家的文化及歷史。

至於專上院校,教育局指,條例訂明專上院校須參照中小學指示,局方今日已致函相關院校,提醒院校在有關《條例》下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