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入職考試 明年中要考《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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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事務局就施政報告,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為確保新聘公務員對《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有基本認識,擬於明年年中,把《國安法》納入考核範圍,以令測試更符合公務員職位要求。

文件指,現時所有學歷要求為完成中學或以上的公務員職位申請人,都要參加《基本法》測試,而局方於今年 8 月,將測試合格定為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測試中合格才會獲考慮聘用。而為確保公務員對《基本法》及國安法有一定認識,計劃在考核加入國安法,令測試「更符合公務員職位要求」。

局方又指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可鼓勵有意投考公務員人士積極學習《基本法》及《國安法》,預計於明年年中將使用新的考核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