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閹割選舉】張建宗:月中提交條例草案 目標 5 月底前完成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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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在網誌表示,就有關人大改變香港選舉制度的立法工作,涉及超過20條主體法例及附屬法例,政府正爭分奪秒爭取在 4 月中提交條例草案予立法會審議,目標是在 5 月底前完成有關人大改變香港選舉制度的審議條例草案,並三讀通過,以開展選舉籌備工作,包括在今年 6 月進行選民登記、9 月進行選舉委員會的界別分組選舉,12 月舉行第七屆立法會換屆選舉,以及在明年 3 月舉行行政長官選舉。

張建宗表示,對於參加選舉的人做資格審查不是新生事物,一直以來都是由個別選舉主任執行,他指中央「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對《基本法》第45條關於行政長官的選舉辦法及《基本法》第68條對立法會的產生辦法的條文是「一字不改」,最終達到普選的目標亦沒有改變。

至於資格審查,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安委)會根據警務處國安部門的審查情況,就行政長官候選人、選舉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和立法會議員候選人是否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作出判斷,並就不符合上述法定要求和條件的參選人向資審會發出審查意見書。對資審會根據國安委的審查意見書所作出的候選人資格確認的決定,不得提出訴訟。

他重申中央是「以長遠戰略目光」,迅速解決香港的政制、政治及政權穩定的難題,在改變選舉制度後,當香港政局穩定下來,政府會「集中精力聚焦發展,改善民生,切實提升政府的管治能力,著手解決香港一系列深層次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