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獄前專訪】6.9 立會外衝突囚 16 周 失赴耶魯機會 中大哲學碩士生:不是後悔與否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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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買咗好多新書準備入去睇。我預足(懲教署規定)每個月六本㗎。有啲自己 research topic 嘅哲學書,有啲朋友介紹嘅社科同科學書。想補足一下我本身唔係好識嘅嘢。」

中大哲學碩士生阿凌(化名)是 2019 年「6.9 大遊行」的 103 萬分之一。遊行完結後,聽見一聲「煲底要人」,前往不久就有警員越過防線,一擁而上制服距離最近的阿凌及幾個同案被告。

「暗角七警」一幕在腦海中閃過,他立即以雙手護頭。可幸只有眼鏡被壓破。連同其他六人,被帶進立法會內一道牆壁前,一跪就是五個小時。同年十一月往警署報到時,被正式起訴非法集結,指他曾堆起鐵馬。

2019年6月9日,一百萬人大遊行過後,部份示威者在立法會示威區意圖佔領大樓,警察拘捕其中一名示威者。(攝影:Peter Wong)

一年半過去,今年 1 月 13 日,阿凌在庭上選擇認罪。代表律師求情提及,他以一級榮譽本科畢業,三年曾獲 18 個獎學金,或因本案失去前往美國耶魯大學攻讀博士的機會。中大副校長吳基培亦為他撰寫求情信,形容阿凌是「見過眾多學生領袖中最優秀的其中一位」。

裁判官稱求情信內容令人感動,決定給予額外減刑三個星期。阿凌最終被判囚 16 星期。

阿凌背景之優秀,令不少人感嘆。散庭後律師與記者亦不禁討論一番;報道出街後,很多留言都是「好心噏」、「Really sad」。

聞者也許無奈,但阿凌其實淡看種種代價,信念亦不曾動搖。入獄前一星期,他仍以堅定的語氣,向《立場》記者論述着他願景中的理想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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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 23 歲的阿凌是個率直爽快的年輕人。記者發短信邀請受訪,短短三分鐘後他便回覆答應,主動提議往咖啡店進行訪問。說話不徐不疾,能引經據典。也許是無意識的慣性使然,有時會用上哲學的大前提—小前提—結論「三段論」格式回答提問。訪問完結後,亦禮貌的向記者微微鞠躬道別。

六尺多高,腰板筆直,戴粗框眼鏡,毛衣配冷帽,蓬鬆及頸的天生捲髮。內在與外在,均散發著一股書卷氣。似乎很符合人們對哲學系學生的印象。

但與外界對哲學家「只想不做」的刻板印象大為不同,除了討論時政、互相砥礪之外,不少中大哲學系同學都會身體力行參與社運。

「以 percentage 計,我哋(中大)哲學系都幾多人俾人拉㗎。唔知點解,就係不斷俾人拉囉,哈哈。」他戲謔的說。

「喺呢個時代入面,更多哲學系學生受到佢哋訓練嘅感召,覺得更加應該去做多啲嘢,更加有呢種被催促去做事的感覺。」

他說,行動的助力來自他們共同的特質。「我哋都好有 sense of justice。我哋覺得追求公義係好重要,肯付出時間同心力去做。」

阿凌是案件的第一被告,同案第三被告亦是中大哲學系畢業生,曾是阿凌的室友。

上庭當天,法庭外密密麻麻地排了二三十個年輕人,有的人穿著「PHILOSOPHY」連帽衛衣。人數之多,使得裁判法院罕有地需要開放延伸法庭,讓無法進入正庭的旁聽人士收看直播。

2020 年,中大哲學系舊生曾於蘋果日報登廣告(圖片來源:月巴氏 / Work Super Guy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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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凌於 2019 年 6 月 10 日凌晨被捕,應該是反送中運動中第一批被捕的抗爭者。

香港多年來的中港矛盾、民生議題,早已令民怨火藥桶積累至臨界點。2019 年 6 月 9 日,反送中運動將之引爆。

阿凌坦言,當日上街人數之多,對他而言是「好開心」的事,也是香港社運「開花結果」的重要一刻。他欣慰的說:「原來我哋過去一兩個月做街站,可能係好有效令市民知道(修訂逃犯條例)呢件事。原來當市民知道之後,係會有真正的政治參與。」

阿凌的政治啟蒙遠比這個爆發點來得要早。2012 年「反國教風波」,令他覺醒:「作為香港人,一定要關心社會」。當時他只是初中生。

兩年後雨傘運動,警方發射 87 枚催淚彈清場,仍是中學生的阿凌特意查找警察使用武力的守則等資料,主動於學生報撰文,向同學講述什麼情況下發射催淚彈,才算是「合乎比例的武力」。他偶爾亦到佔領區逛逛。

對阿凌來說,參與社運,既是表態,亦是反思自身政治意識的機會。「例如雨傘(運動)的時候,就會諗好多到底所謂『公民抗命』呀、『和平示威』係乜嘢?到底成場運動,最終想爭取到啲乜嘢?去到邊個階段,我哋覺得係可以完結?或者去到後期,點解雨傘運動會失敗收場?」

伴隨社會參與而來的種種疑問,激發阿凌從書本、文章、別國的歷史與經驗中查找答案,發掘政治意識,思考香港需要怎樣的改變。

佔期行動期間,金鐘佔領區的「連儂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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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變或許遙遠。此刻的香港,依舊是人人口罩蒙面。只是街道變得稀落,叫聲幾乎不再。有人舉家出走異鄉,有人疲於養家活口。有人身陷囹圄,有人獲律政司撤控。法律變了,似乎誰都能成為拘捕目標。不知哪天一覺醒來,手機屏幕又會彈出多少人被上門拘捕的新聞。

最近的黎智英案、「十二港人」等事件,他都看在眼內,「每一個最微小可以糟質你嘅機會,佢(政權)都唔會放過」。

如今,取代街頭平靜的,是每個人心頭的侷促不安。繼傘運後的抑鬱期,香港社運再度陷入一片失語、無力。許多人問:如何走下去?

借古鑒今,阿凌承認前路艱難:「太多太多細嘅民族在歷史上面消亡,佢哋所謂的抗爭同犧牲,根本冇人 give shit,完全埋沒喺歷史入面。」

他並不悲觀。

無力感與沮喪的前提,是一個人很想某件事發生而事與願違;但香港的命運,在可見將來似乎都未能扭轉。「但係我覺得唔緊要㗎……你唔需要話『有生之年會見到咩咩咩咩』,或者好似劉細良同燒山(蕭若元)嗰啲話:『嗱未來兩個星期就好關鍵嘞』,唔需要有呢啲諗法。」

「個運動由頭到尾都唔係講緊呢樣嘢,由頭到尾都係講緊一個理想。而呢一個理想,係透過你的實踐去達成。」

說著說著,他一連幾句自問自答。

「係幾時達成呢?冇人知嘅。」

「幾時會成功呢?都冇人知嘅。」

「會唔會成功呢?亦都係冇人知嘅。」

「咁但係就係要做㗎嘛!」這一句,他說得特別用力。

如果將每個人看作這場運動中的齒輪,「一個齒輪係唔需要有希望先至郁,佢只需要動力。總之就係向住嗰個方向去做……(如果)你由一開始,就接受到自己未必享受到成果(的事實),咁同你個人樂觀與否,又有咩關係呢?」齒輪的比喻,亦有環環相扣,齊心才能轉動的意味。

他想說的是,如果所有人在不同崗位朝著同一目標邁進,「無力感」或許只是偽命題。關鍵在於調整心態。

阿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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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過去,阿凌心中所描繪的理想香港藍圖,漸漸成型。

對於理想香港,這個哲學系高材生思考的方向,不是追求什麼目標,也不是「香港最終要成為一個怎樣的地方」,反而是逆向地探討「香港應保有什麼核心價值」。

阿凌認為,一個地方有管治權才會有民主,有民主才有公民權利與自由。偏偏管治權的討論,恐怕與這一代香港人無關,「但係我覺得,你要鞏固每一個階段之間嘅關係。」如何做到?他說,應從個人層面出發,建立公民社會,在生活細節上,維護公民權利與自由。

「例如經濟方面,越來越多人希望投身本土工業,或者支持『香港製造』,或者開發香港新的行業……文化的意識形態上,你見到香港人開始好大力咁 promote 香港的文化、香港的流行音樂。你都見「叱咤」、《全民造星》多咗好多人睇,多咗好多人傾啦。」雖然在政權封殺下,「你(香港人)冇得直接政治上掌握香港,譬如選一堆香港人去做立法會、做行政長官…但係這些細的層面,就係開始的第一步。」

阿凌又認為,只要抱住共同價值,就能為香港的未來開拓更多可能。而其他事則可將就,換言之 — 和而不同。

「共同價值應該盡可能地少。因為一多,就容易有人唔同意。…實踐『兄弟爬山』,其實係一件好困難的事。」而 2019 年反送中運動之所以達至前所未有的規模,正正因為它能「將好多唔同背景、意識的人,為咗一個好簡單的價值一齊努力。呢個價值,就係我哋爭取香港人的政治自由」。

對阿凌而言,人人生活習慣不同,即使有人「食 M 記、買中國貨」也好,最重要的,還是大家抱有共同價值。

「如果你熱愛香港呢一種好成功、或者你覺得好舒服的一個環境,而你意識到,呢種環境係由生活上的自由構成,又願意保障建基於呢種自由上的政治自由— 呢個就係香港的核心價值。」

2019 年 9 月 13 日中秋夜,有市民發起「和你拖上獅子山」活動,登上獅子山以雷射光照亮山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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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凌本來預計,自己會被判處半年至九個月的刑期。訪問當日,尚未知道案件主審裁判官是誰。

記者問他,由哪位法官審理,分別大嗎?他搶著笑說:「非常大啦!哈哈。好明顯係非常之大。」關於法治的話端一起,猶如洪水缺堤。阿凌的聲線也頓時變得響亮起來。

他慨嘆,即使政權不斷藉司法機器全面反撲,仍然有法官秉持專業,持平地理解事情。「但依家比較開明自由嘅法官,往往就係俾人調走,唔能夠再喺裁判法院審案。調去啲好少審案嘅地方,可能係淫審處呀等等『守水塘』嘅位。」

阿凌說這句話時心中有特定對象 — 一位裁判官曾批准他在保釋期間短暫離港數周,赴美國頂尖學府參與交流活動。這裁判官曾被左報狙擊,其後平調至淫褻物品審裁處任主審裁判官。

作為過萬名被捕抗爭者之一,阿凌覺得香港法治沒有死 — 因為從來不曾有過真正的法治。他認爲,要真正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賞罰分明的法律」與「執行妥善」兩大條件,缺一不可。而法律是否被妥善地執行,從來都是靠「人」。

他同意,有段時間法律的執行頗為妥善:「(香港)喺某個年代,製造出一些法律人才…即使本身個法律,或者制度的保障可能有問題,但都令香港人有種『我哋享受緊法治社會』的感覺。」

2021年1月6日,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行將退休,司法機構於終審法院為他舉行歡送儀式。(攝影:Peter Wong)

但他眼中的香港法治,如空中樓閣,從沒有真實的保障與支撐。

「冇嘢可以繼續保障嗰啲專業嘅法官,有一日唔會『反轉豬肚』㗎嘛?冇嘢保障㗎喎,你全部都係靠嗰啲人。咩所謂『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好似拜神咁樣,『呀相信佢哋呢,就會有專業態度呀……』」他半帶調侃道。

近來司法機構亦一再強調「法官判案不會考慮政治因素」。阿凌聽來,盡是自欺欺人的虛偽說話。皆因法律本用作維持社會秩序,而「秩序」從來由政權界定。「咁法律又點會係 apolitical (非政治性)呢?法律的目的本身就係 political 㗎啦,你點樣 blind to politics 呢?」

二戰後,納粹軍官艾希曼(Otto Adolf Eichmann)在耶路撒冷軍事法庭上,以執行命令為由,為自己判處猶太人死刑作辯解。「佢都係話自己打份工、做公務員,都係睇證據睇法律判案啫」。阿凌認為,這種由哲學家漢娜・鄂蘭提出的「平庸之惡」(the banality of evil),不應成為開脫的藉口。

他直斥,如果法庭堅稱不考慮政治因素,腔調就要一致 — 「我哋就係維護社會秩序,我哋同警察其實冇分別㗎,因為我哋唔會理個社會秩序係啱定唔啱,淨係負責維持一個有 legal order (法律上的秩序)的社會。」

2019 年 6 月 9 日遊行後,群眾於政總一帶聚集,後來爆發警民衝突 (立場新聞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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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 6 月 9 日當晚,阿凌身上無任何攻防裝備,不準備參與激烈衝突。他也覺得,之所以搬動及堆起鐵馬,是與以往示威一樣,用以區隔警察及示威者。

提堂以後,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離港。疫情之下,這對一般人似乎沒什麼大影響。但阿凌因此失去前往德國交流的機會。本來因而獲得的獎學金,亦要全數交還。

阿凌獨居。父親早逝,母親長居內地。過往他用功讀書,以獎學金填補部分支出。現在不單要交還獎學金,還要更努力兼職應付生活。

「去唔到德國好遺憾呀……因為我想去旅行,但又唔想自己出錢,哈哈。」話題本應沉重,他的語氣卻輕鬆淡然。唯一教他略感可惜的,是失去了以學生身份體驗異國生活的機會,金錢也無法彌補。

失去交流機會以外,與母親的關係亦是個挑戰。

母親自雨傘運動開始反對阿凌參與社運。比起政見衝突,更多是愛子心切。母親不明白,阿凌作為家族少數的大學生,成績出眾,甚至讀到 MPhil 了,為何卻把自己弄進牢獄。「……佢唔明囉。簡單啲來講,就係唔明。」

阿凌只有細心向母親解釋一切,儘量讓她安心。母親也許不盡同意,但起碼能夠理解背後理念。「依家佢係用愛包容咗呢件事。」

如今最大的代價,似乎是切切實實的刑事定罪記錄。

記者試探地追問:你說法治不完善,卻選擇認罪,會否矛盾?

資料相片:其中一宗反送中案件的囚車與聲援人士

阿凌在案件排期審訊後才認罪,獲得的刑期扣減更少。他解釋,律師一直都說案件「機會不大」,而直至去年年底才選擇認罪,純粹是為了讓碩士課程能如期開學。現在完成了一個學期,便能申請停學,為服刑空出時間。

「唔認罪,都冇改變到任何嘢,係咪?」阿凌認定,現在法庭的裁斷與事實和公義無甚關係,既然如此,更應該在固有條件下作理性判斷,最大化自身利益。

對於留有案底的事實,他坦言,最大敵人是自己的心理狀態,因此只得自己消化、自己想通。

「無人可以分享嗰個痛苦。」同路人之間的集體傷痛,只能同感,卻無法同享。「好似 12 港人,佢喺上面受幾多嘢,我哋淨係想像……我哋唔係分擔緊。即使你睇佢哋屋企人的訪問,(家人)都幫佢分擔唔到。」

得以淡然面對,全因阿凌清楚自己並不追求任何特定的出路。是否繼續走學術路?視乎研究興趣在完成碩士課程後消磨了多少。其他出路也無不可:「就算教唔到書,我去沖咖啡、炒咖啡豆,(這些工作)唔駛冇刑事紀錄喇掛?總會有人請我啦?」

「(案底)block 咗我人生一啲選項。但我唔一定要選嗰啲,先會變得開心。」

對他來說,參與社運從不是「值不值得」的問題,事後回想的「後悔與否」亦無關宏旨。「純粹係我做咗個決定…然後嗰個決定有啲後果,就係咁樣。」

清楚的是,選擇接受抗爭的代價,是他理性的抉擇,與理念、哲學無關。

記者問:「入去要剃頭㗎喎?」[1]

「冇乜所謂嘅,我出來都會留返長。」

阿凌,在中大新亞書院「天人合一」景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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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凌珍惜哲學系同儕之間的情誼,也感激女友的陪伴與照顧。

最近半年,女友一直擔心阿凌過得不好。從買牙刷牙膏,到安排探訪名單,努力為男友準備入獄前大小事。「都係好難得喺一段關係入面的體驗。」

談起女友,阿凌略為放鬆了語氣:「我哋喺溝通上面係表現得好好,係好舒服嘅一段關係。」但原來也曾感到愧疚:「其實佢可以唔需要等我出獄,或者維持呢段關係。我哋冇呢個 commitment。但當然佢想做嘅,咁我都好樂意一齊努力。總之佢冇呢個義務去做呢件事。」

「佢似乎都係想繼續呢段關係,咁我哋就一齊努力囉~」說着,臉上掛着一道靦腆的微笑。

開庭前,女友繼續忙於為阿凌打點一切。但終於也在判刑前的休庭時段,在法院大樓的梯間哭了起來。

裁判官最終稱求情信內容令人感動,決定給予阿凌額外減刑三個星期。他最終被判囚 16 星期。

散庭以後,阿凌的親友亦有到法院囚車出口守候,奈何有更多警員在場拉起封鎖線。只得每組兩人分開站立,靜靜的向着由警車開路、對準路口綠燈才高速駛出的囚車揮手,目送阿凌離開。

入獄前一星期,阿凌在訪問尾聲沉思片刻,緩緩說了兩句話。

「希望大家健健康康,平平安安,身心上面都準備好、整理好自己。因為路途好漫長,如果大家覺得我哋仍然需要繼續行的話,咁就必須要準備好自己。」

「我想多謝女朋友、朋友、同埋同我一齊共事嘅人……冇呀,因為佢哋令我過咗一個好開心的時間,好值得過的時間……一直以來都係。」

有人同行,互相關懷,彼此信任,在艱難的時刻攸關重要。這是他在兩個小時的訪問中,最誠懇,最想向親友、同路人傳達的兩句話。

攝 / Oiyan Chan
文 / Isaac

 

註 1:社民連成員「長毛」梁國雄於 2014 年提出司法覆核,挑戰懲教署剪短男性囚犯頭髮的規定。2020 年 11 月,終審法院一致裁定相關規定屬於非法,違反《性別歧視條例》第 5(1)(a) 及第 38 條。2021 年 1 月 18 日,終院正式拒絕懲教署暫緩執行裁決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