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引國安法凍結蘋果印刷廠房 科技園入稟促交還地皮 鄧炳強:相信屬國安犯罪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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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長鄧炳強今早在立法會稱,已根據港區國安法第 43 條實施細則第三款,向蘋果印刷公司發出凍結令,凍結公司位於將軍澳的廠房。他指出,凍結原因是相信有關廠房屬於同國家安全罪行犯罪相關的財富。蘋果日報大樓所在的將軍澳工業邨管理方科技園公司,昨(14 日)入稟高院,要求法庭宣告因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違反契約,頒令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交還相關地皮。

已檢控違國安法  「檢控咗一定係有證據」 

鄧炳強稱,有關公司已被檢控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檢控咗佢一定係有相關證據」,又稱相關文件已經交予被告人,被告清楚理解基於甚麼原因作出檢控,從而有理據凍結資產。他續稱,案件已進入法庭程序,詳情不便透露,相信日後在法庭審訊時,有關證據「大家會睇得一清二楚」。

另外,蘋果日報大樓所在的將軍澳工業邨管理方科技園公司,昨入稟高院,要求法庭宣告因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違反契約,雙方於1999年簽訂的契約已被合法取消或終止,並頒令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交還相關地皮、禁止向第三方轉移物業及作出賠償等。

原告為香港科技園公司,被告為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

入稟狀指,根據香港科技園公司前身、即「香港工業邨公司」與被告於1999年5月簽訂有關將軍澳市地段39號及增批部分,即駿盈街8號的租契,已因原告今年6月23日向被告發出的違反契約條款通知而被合法取消或終止,原告要求法庭頒令被告交回相關地皮,及宣告被告於2021年8月6日所發出的退租通知(Notice of Surrender)無效。

原告又指,被告聲稱根據契約所享有權利並不獲承認,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禁止被告根據該權利向第三方轉移涉案物業。原告又申請,就被告於違反契約條款通知日開始計算的違約行為,每日賠償13,575元,直至被告就其違約行為作出賠償為止。惟入稟狀並無列明被告的違約事項及其聲稱享有的契約權利為何。

壹傳媒 8 月發退租通知   不承認違反租約

根據過往報道,壹傳媒於今年8月9日曾發出上市公司公告,表示已就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 8 號的前營業場所向科技園公司發出退租通知,而根據租賃,科技園公司可於 9 月 17 日或之前接納退租通知,雙方可就租賃項下的應付代價進行磋商,但壹傳媒不承認任何涉嫌違反租賃條件的行為。

科技園是政府設立的法定機構,負責管理科學園和三個工業邨,包括將軍澳工業村,亦即壹傳媒大樓所在地,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多宗控罪,其中一條就是聯同公司兩名高層周達權和黃偉強,在 2016 年 6 月到 2020 年 5 期間,隱瞞科技園,違反租契下使用在將軍澳工業邨壹傳媒大樓。

案件編號:HCA138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