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股價案 毒品調查科亂噏「沽空」 事隔一晚今早才更正稱「沽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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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毒品調查科昨日(10 日)拘捕 15 人,表示被捕人在 8 月 10 日至 12 日利用通訊軟件串連,以密集式交易操控壹傳媒股價,吸引散戶入市後沽貨牟利,涉嫌串謀詐騙及「洗黑錢」。警方昨晚亦在 FB 發稿提到,被捕人「在高位沽空」,惟隨即被網民指出,壹傳媒不在港交所獲准的可沽空股份名單當中,質疑警方不了解狀況。

到了今早 9 時左右,警方在帖文文末列出「更正聲明」,表示「內文提及的『沽空』,實應為『沽出』,特以此更正。」至於內文「沽空」字眼繼續存在。

港交所在官網有列出「可進行賣空的指定證券名單」,並且不時更新。在最新一份 9 月 4 日生效的名單當中,有 873 隻證券可以沽空,但不包括壹傳媒(0282)。

沽空須向其他人借貨

沽空是股市常見的操作方法之一。簡單而言,沽空是指賣家沽出向其他人借來的股票。首先,賣家先以市價向其他人借入股票,之後盡快在市價附近沽貨。之後,當股票價格向下,這名沽空賣家再以市價買入股票,向其他人補回借來的股票,即平倉。

舉例說,投資者 A 以市價 100 元,向其他人借入某股票 100 股,A 並且成功在現價賣出全部股份,獲得 10,000 元。兩日後,這隻股票的價格已下挫至 80 元,擁有 10,000 元的 A,再在市場以 80 元價格買入 100 股作為平倉用,代價 8,000 元。不計算借貨利息,A 在上述操作已賺了 2,000 元。

投資者進行沽空,原因在於預期該隻股票將會下跌,因此期望透過沽空的行為賺取差價。但如果該隻股票並不如投資者預期下跌,反而上升,沽空行為將令投資者招致損失。以上述例子作例,如果該隻股票沒有下跌,反而上升至 120 元,投資者 A 就要以 12,000 元購入 100 股作為平倉用。不計算借貨利息,A 已經虧損 2,000 元。

【 拘捕15人 • 「串謀詐騙」及「處理犯罪得益」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