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恐怖笼罩香江!港4名大学生因悼念活动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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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9日,香港大学学生会成员会见记者。(视频截图/《立场新闻》直播)

【2021年08月18日】(明德网记者田静综合报道)香港大学四名学生会成员,因参与7月初香港大学生会评议会通过动议悼念“七一刺警”死者,被香港警方以涉犯《国安法》宣传“恐怖主义”为由逮捕。

8月18日,香港大学学生会学苑即时新闻发布消息称,今日清晨,港警上门拘捕了港大学生会前会长郭永皓、学生会评议会主席张敬生、文学院学生会前外务副主席容颂禧。同日约12时,李国贤堂学生会前代表亦被捕。

消息称,警方的拘捕行动与香港大学学生会评议会7月7日通过的哀悼“七一刺警案”动议有关。警方指控几人涉违反《国安法》第27条“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另外,港大学生会校园电视台主席江泽灏、学苑总编辑刘建希等,也遭警方带到警署协助调查。

香港警务处国安处高级警司李桂华,当日上午11时半举行记者会交代案件,称警方国安处拘捕4名港大学生,年龄介乎18至20岁。他称案件涉及今年7月7日港大学生会评议会的会议,通过议案“感激”7.1刺警后自杀的梁健辉,对他的死“深切哀悼”。会上发言有人形容死者有勇气和表示赞赏,而被捕的4名学生均曾在会上发言。

被问到学生已道歉及撤回议案,是否不能让年轻人有更新的机会,李桂华回应指“执法者选择并不多,有人犯法便要处理”,日后如何处理将交由法庭决定。

针对“宣扬恐怖主义”罪,李桂华称参考《国安法》第24条对“恐怖主义”的说明,7.1刺警案有“针对人的暴力,威逼香港特区政府或惊吓香港市民去实现政治主张。”至于“宣扬”在国安法条文未有阐述,李桂华解释是“赞扬、辩解、宣传一些主张。”

有记者提问,刺警案死者梁健辉本身未被定罪,为何不能谈论?李桂华称不是不能谈论,而是不能赞同、也不能称其为勇士。也有记者问到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被判刑,有人摆街站称他们是“保卫家园”,为何不被视为“美化暴力”或“恐怖主义”?李仅称问题与本案无关,拒绝回应。

对于港府的做法,因八九民运而投身教育界、任教通识近30年兼港大学生会前会长张锐辉在接受自由亚洲电台采访时表示,为香港年轻人感到悲哀。

他认为学生只是表达对事件的看法,这是不对称的处理方式,是对言论自由的打压,借以制造寒蝉效应。他续批评港大校方无耻,没有保护学生。对于学界仍有多少空间,张锐辉认为大学学生组织就如一面镜,反映社会现况,可见独立思考的公民社会已不被政权接纳,不断被打压。

也有许多网友对港警的拘捕行动表示质疑。网友Tsukas Chan在网上斥责港府搞“白色恐怖”。

7月1日,中共当局在天安门广场大庆建党百年之际,香港男子梁健辉,在香港铜锣湾大街持刀刺伤一名警员后自杀身亡。梁健辉在遗书中指责“港版国安法”影响港人自由。遗书曝光后,社会反响呈现两极。许多民众献花悼念。而警方迅速将该案定为“孤狼式的恐怖袭击”。

7月7日晚,港大学生会评议会召开会议,先为梁健辉默哀一分钟,再通过动议对他的离世表示深切哀悼,并“感激他为香港做出的牺牲”。此举立即引来校方、政府及各界谴责,认为这是美化罪行及鼓励犯罪。

在各方压力下,评议会之后撤回哀悼“七一”刺警案死者的决定,并表示无意鼓励非法行为。

7月16日下午,数十名警务处国家安全处警员曾持法庭手令进入港大学生会综合大楼、校园电视办公室及学苑办公室搜证,声称调查一宗学生会涉嫌违反国安法第二十七条“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案件。

事后,港大宣布切割与学生会的关系,不再向学生会提供场地做会址之用,也不代收会费。本月初,港大更宣布禁止评议会成员进入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