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引國安法要求删網上資料 支聯會:今晚移除網站、Facebook 、YouTube 頻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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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鄒幸彤、前副主席何俊仁被控違反國安法「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支聯會今日(16日)表示,早前收到警方信件,引用國安法第 43 條《實施細則》,要求移除指定的電子平台訊息。支聯會指,將在今晚 10 時移除支聯會網站、Facebook 專頁、YouTube 頻道、Twitter 以及 IG 等所有內容,同時由即日起,透過新 Facebook 專頁發佈訊息。

支聯會指,支聯會、7 名常委及公司秘書在上週 10 日接獲警務處處長信件。警方在信件指,根據國安法第 43 條《實施細則》附表 4 規定,要求支聯會在接獲通知的7天內移除指定的電子平台訊息。

支聯會:警方按國安法實施細則要求刪內容

支聯會將在今日晚上 10 時移除支聯會網站、Facebook 及其他指定電子平台訊息,並由即日起,透過新 Facebook 專頁,發佈支聯會訊息。

根據國安法第 43 條《實施細則》附表4「關於移除危害國家安全的訊息及要求協助的細則」的第 7(2) 條規定,警務處處長如有合理理由懷疑,某人曾在電子平台上,發布某電子訊息,發布相當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或相當可能會導致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發生,在保安局局長批准下可要求指定人員可要求該人在該人員所指明的期限前,將該訊息從該平台之上移除。

換言之,警務處處長在獲保安局局長批准下,去信支聯會及相關人士,要求他們移除電子平台訊息。

支聯會在上週五收到相關信件,當日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鄒幸彤、現已辭任的副主席何俊仁及支聯會被控一項「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三人保釋被拒。另外同日 4 名常委,鄧岳君、梁錦威、陳多偉、徐漢光,及鄒幸彤,因拒絕向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供資料,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同樣保釋被拒正還押。

警上周搜六四紀念館    帶走大量藏品

香港國安處上周搜證為名進入支聯會創立的六四紀念館,帶走大批館內展出的六四物品,當中包括歷年六四晚會照片、六四「坦克人」的經典照片、已故中共領導人趙紫陽及支聯會創會主席司徒華的卡通展板等;原本安裝在單位外的閉路電視攝錄機已被拆下,發現大門換了新鎖,閉路電視系統被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