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制裁】鄧炳強物業 8 月轉按中銀 上周突還清貸款 前銀行業人士:或政治原因被追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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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 8 月被美國制裁的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早前將其個人全資持有的置富花園單位,轉按至中銀香港。最新資料顯示,鄧於轉按短短 3 個月後,上周二(10 日)突然還清該筆貸款。

前銀行法規部調查主任、屯門區議員盧俊宇分析,業主自己提早還款有機會被銀行「罰息」,推測鄧今次或是被銀行要求還款,或與政治原因有關。

警方發言人回應,相關事宜屬鄧炳強的私人事務,與工作無關。《立場》向中銀香港查詢,正待回覆。

置富花園物業轉按中銀香港 3 個月後突還清

美國財政部今年 8 月 7 日宣布,制裁鄧炳強在內合共 11 名中港官員,禁止商業及金融機構與他們做生意,並要求機構凍結他們的資產。

鄧炳強曾承認被局部暫停銀行服務,但稱對比維護國家安全,影響微不足道。不過,他隨後被揭發早於美方宣布制裁的 3 日前簽妥文件,將名下置富花園單位,由滙豐銀行轉按至中銀香港。

土地註冊處最新資料顯示,該置富花園單位上周二(11 月 10 日)突然還清按揭貸款,文件翌日交付註冊。由 8 月 4 日鄧簽妥轉按文件至上周二清還,按揭貸款期僅 3 個月多一周。

前銀行法規部調查主任:鄧或被銀行追款

鄧炳強與中銀香港簽訂的按揭文件,註明如提早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銀行有權收取利息。有業界人士指,銀行一般以優惠吸引轉按,故規定若借款人一至兩年內還清貸款,需付額外利息(俗稱罰息),藉此「綁住」顧客。

鄧炳強 2017 年 5 月以 625 萬元購入該置富花園單位,單位現升值至 669 萬元。不過由於按揭文件無列出貸款額,因此無法計算鄧提早償還可能引致的罰息金額。

曾任職銀行法規部調查主任的民主黨屯門區議員盧俊宇解釋,如業主主動提早還款,有可能被罰息,例如在取得貸款的一年內還清,罰息息率為貸款額的 2%,故推測今次鄧或是被銀行要求,而非主動還款。如屬銀行要求還款,鄧不會被罰息。

美國 8 月宣布制裁 10 月再警告勿交易

《港區國安法》今年 7 月實施後,美國 8 月 7 日宣布制裁特首林鄭月娥、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以及警務處處長鄧炳強等 11 名中港官員。美國國務院 10 月再警告,國際金融機構勿與受制裁人士交易,否則可能遭嚴厲制裁。

《金融時報》早前引述消息報道,香港證監會私下向國際銀行保證,實施美國制裁不太可能違反《港區國安法》。

盧俊宇分析,一般而言銀行要求提早還款,主要因為借款人的還款能力,或抵押品的價值有改變,但現時從公眾角度看不到這些情況,故銀行因政治原因要求鄧還款的推測合理。

3 現任高級警官受制裁

此外,在鄧炳強還清上述物業貸款的同日,美國再公布制裁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 劉賜蕙、警務處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以及國安公署副署長李江舟等 4 人,令被制裁中港官員增至 15 人。

劉賜蕙和李桂華亦各以個人名義,全資持有住宅物業,並分別向越秀集團旗下的創興銀行及中銀香港承造按揭,貸款均未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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