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斥葉劉淑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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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兩制」是前無古人的偉大實踐。要做到「一國兩制不動搖、不變形、不走樣」,必須制止違背一國原則的右的傾向,也必須防止不尊重兩制差異的「左」的傾向!

日前,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新民黨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在《南華早報》撰文,鼓吹「北京是時候處理雙重國籍問題」,主張「要提出一個截止日期,在這日期後獲得外國國籍的港人會自動失去持有特區護照,甚至可能失去香港居留權及投票權」;葉劉進而宣稱要港人「在外國國籍及居港權中二選一」云云。

顯而易見,葉劉淑儀正是不尊重兩制差異的「左」的典型:

基本法第 5 條莊嚴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而基本法第 24 條有關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的涵蓋面第(四)款包括:「在香港特别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持有效旅遊證件進入香港、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並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的非中國籍的人」。基本法第 26 條又明確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由基本法上述規定可以清楚地看到,只要符合基本法第 24 條第(四)款定義,即使「非中國籍的人」也可以符合「香港永久性居民」資格並享有居港權和投票權!葉劉淑儀企圖違背基本法另搞一套,是否唯恐香港不亂?

須知由於歷史的原因,擁有外國國籍而作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在香港投資、工作、生活的工商界、政界、專業界、學界人士數以十萬計甚至百萬計,包括不少舉足輕重的財團首腦乃至政界頭面人物(例如梁君彥亦僅僅是出仼立法會主席前夕才放棄外國國籍)。基本法正是「考慮到香港的歷史和現實情況」(引自基本法序言)才對符合資格的「非中國籍的人」的「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居港權和投票權作出明確保障,明顯有利於香港的安定繁榮。葉劉淑儀卻反其道而行之,「哪壶不開提那壶」,造成工商各界人心混亂、社會不安,「為渊驅魚,為叢驅雀」,究竟是何居心?

經歷修例人禍、疫情天災、百業蕭條等痛苦煎熬的香港市民可謂「黃台之瓜,何堪再摘」!當今香港社會最緊迫者一是萬眾一心防疫抗疫;二是港府必须協助企業「活下去」,紓解民困;三是在維護國家安全與保障基本法賦予港人的自由、權利及維護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之間取得平衡,令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葉劉淑儀,收起你的「高級黑」、「低級紅」,不要再給中央和港人添煩添亂了!

(利益申報:本人劉夢熊和家人並無持有外國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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