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斷更新】支聯會拒交資料 國安處上門拘捕副主席鄒幸彤、常委梁錦威、鄧岳君、陳多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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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國安處上月底引用國安法,指支聯會是外交代理人,要求交資料,限期昨(7 日)屆滿,但支聯會表明拒絕;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會迅速採取法律行動。今日早上約 7 時起,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常委梁錦威、鄧岳君、陳多偉陸續被捕。

據了解,被捕人士被指沒有遵從《香港國安法第 43 條實施細則》 附表 5 第 3(3)(b) 條通知規定提供資料。

【0822】支聯會指,另一常委徐漢光應未被捕;而暫時知悉陳多偉被帶到元朗警署。

【0806】警方離開鄒幸彤工作的律師樓後,保安員上樓觀看律師樓內情況。保安指,所有警員已離開現場。

【0801】警方已把鄒幸彤帶離其工作的律師樓。

【0754】《立場》記者於鄒幸彤工作的律師樓大堂見兩警員下樓,但仍未見鄒幸彤身影。記者問警員是否要拘捕鄒,警員未有回應。

【0740】現時有不少記者聚集於鄒幸彤辦公室樓下,保安拒絕讓記者上樓,指不知記者做甚麼,又指未到開放時間。

【0736】支聯會表示,常委陳多偉己被捕。

【0732】支聯會表示,常委鄧岳君被捕。

【0727】支聯會常委梁錦威已被警員自荃灣一酒店帶走。

【0703】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辦公室樓下保安確認,有警員已在樓上。鄒幸彤亦在其 FB 貼出不到一分鐘的直播片段,表示「噤緊鐘」。她又在 FB 表示,「其實佢地可唔可以咁樣猛咁撞我地門口密碼㗎,入屋搶劫咩」,又指「你地狂㩒門鐘隻手唔攰的嗎」?

鄒幸彤並表示,「遺憾上唔到藍的保釋」。47 人組織或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一名被告、已還押逾半年的何桂藍早前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及撤銷傳媒報道限制,排期今天處理,原定陳詞的正是大律師鄒幸彤。據其 FB 指,她昨夜在辦公室準備上庭。

【9 月 8 日 0700 報道】

6 名警員帶同爆破工具前往支聯會常委梁錦威所住的荃灣一酒店,將他拘捕。

根據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早前提供的信件,警方指警務處處長有合理理由相信,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要求支聯會在今日(7日)或以前,親身到警察總部提交資料,包括 2014 年起的會議紀錄、與「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及海外或台灣政黨、政治組織等的金錢往來。若任何人無遵從通知規定,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 100,000 元及監禁 6 個月。

支聯會早前向警方遞交的信件,表明不會向警方提供任何資料。該信強調,支聯會並非「外國代理人」,質疑警方誤以為只要「有合理理由相信」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就能要求提供資料,是犯了法律錯誤。支聯會又質疑,警方未有提供任何理據,解釋有何理由相信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等,是違反自然公義原則,因此認為警方發出信件「並無合法基礎」。

鄒幸彤又在遞信前見記者,被問到若因拒交資料而被捕,有何說話想對香港人說。她答道:「想同香港人講,要繼續抗爭。唔好屈服於無理強權之下,唔好屈服於每日要講大話、卑躬屈膝的生活。盡可能在自己的空間下,順從自己的良知而活。」

她又認為,即使放棄抗爭力量,不見得政權就會放過你,一些已解散的團體仍然被窮追猛打,「我們唯一能依靠的,是我們自己的力量、大家的關注,繼續做對的事」。

鄧炳強其後指《國安法》實施細則已寫明,若有人受外國政治團體金錢資助,從而為外國利益活動,則屬於「外國代理人」,但具體支聯會收受甚麼外國團體的資助,鄧炳強則未有正面回應,僅稱事件可能成為刑事案件,為免影響不方便透露細節。他又指,市民將來在法庭上或可以看到有關證據,「至於相關人士有冇進行活動?我相信大家眼睛都雪亮,睇得好清楚……我相信留意呢個檢控的話,亦可以喺法庭入面清清楚楚睇到晒呢啲行為,佢點樣成為一個外國代理人。」

徐漢光以個人名義提司法覆核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早見記者,批評「有人」認為既然是公民社會一員,就不需要遵守法律,這觀念完全錯誤。她又指任何人若公然公開指一定不會依法律,「我覺得佢唔可以稱自己為公民社會嘅組織」。鄒幸彤則回應稱,公民社會組織並非由政權去定義,公民社會是獨立於政府體制之外。

支聯會常委徐漢光表示,已就警方要求提交資料,以個人名義申請司法覆核。他強調支聯會全名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明明是「愛國」團體卻被指控是「外國代理人」。他強調所有工作都不是外國指使,而是受在天安門犧牲的人指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