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集會案】《人民日報》斥美政客要求放人荒謬 指黃之鋒等反中亂港 挑戰警權威、圖癱瘓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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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岑敖暉、袁嘉蔚及梁凱晴,去年六四在維園和平集會,承認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上周四被判囚 4 至 10 個月。美國國務卿布林肯其後在 Twitter 發文,指 4 人參與的是和平集會,要求港府立即放人。中共黨媒《人民日報》今天(9 日)發表評論,批評有美國政客「不知道哪裡來的底氣」,公然要求香港釋放「反中亂港分子」,是「明目張膽地將政治操弄凌駕於法律之上。」

《人民日報》今日發表題為〈法治精神不容褻瀆 外來干涉不能得逞〉的評論,提及香港法院近日就黃之鋒、岑敖暉等 4人,因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判囚 4 至 10 個月,指判決嚴格按照香港《基本法》及司法程序執行,「事實充分、程序合法」,批評有美國個別政客在 Twitter 發文,公然要求香港立即釋放「反中亂港分子」,「何其荒謬無理」,並反問「他是想另謀職業,來香港作法官嗎?如果是,他至少得先補一堂香港法律課,然後再看看自己能否有資格當法官。」

評論將 4 人涉及的「未經批准集結罪」,形容為「非法集結案」,並指他們「有蓄謀地企圖以大規模非法集結挑戰警方權威、癱瘓政府管治的惡劣行徑,為世界上任何一個法治社會所不容」。文章重申,香港的人權和自由,受中國《憲法》和香港《基本法》充分保障,但任何權利都有法定界限,指任何人都「沒有損害他人人身和財產安全的自由,沒有破壞社會繁榮穩定的自由,沒有挑戰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自由。」

評論強調,「香港是中國的香港」,任何外國勢都無權說三道四,橫加干涉,批評美國一些政客「不知道哪裡來的底氣」,公然造勢要求釋放已認罪被告,企圖插手香港正常、正當的司法審判,完全背離法治精神,亦嚴重違背國際法和國際關系基本準則。

文章續指,美國都有法律明文禁止非法集會,批評有美國政客持虛偽的雙重標準,「包庇和美化違法犯罪分子,公然站在香港法治與秩序的對立面,站在香港廣大民眾的對立面」,又形容「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是以法治維護社會秩序、維護民眾切身利益的必需。評論最後強調,對於維護國家安全、遏止外來干涉、確保香港長治久安,「中國完全有這個決心和信心,更有足夠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