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不承認學生會 教育局:如需修改港大條例會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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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早前通過議案感激 7.1 刺警案疑犯,港大校方強烈譴責,並宣布不再承認港大學生會,教育局長楊潤雄回應立法會書面質詢,指根據《香港大學條例》,港大學生會負責委任紀律委員會學生委員,由於港大不再承認學生會,學生會亦不會再有這個職能,港大校方現正審視有關安排,釐定後續跟進,如需修訂《香港大學條例》,教育局會提供協助。

楊潤雄回應立法會書面質詢時指,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早前通過議案,「感激」7.1「孤狼式恐怖襲擊」疑犯,部分評議會學生代表更向疑兇「致敬」,是非不分,要嚴辭痛斥。他表示任何人及團體,包括大學學生會及成員,均不可以言論自由或學術自由為「藉口」,掩飾或美化暴力言論及行為,以誤導其他人認同甚至參與其中。

楊潤雄又指,據港大表示,港大學生會是根據《社團條例》註冊的獨立社團,不是港大管治架構的一部分,而在《香港大學條例》,只有規程 XXX.4 提及,港大學生會委任紀律委員會學生委員的角色,由於港大不再承認學生會,學生會將不再參與委任紀律委員會學生委員,港大校方正審視有關安排。

楊潤雄又稱,政府一向尊重院校自主和學術自由,同時要求院校確保良好管治和向公眾問責,運作亦要符合法例要求,大學不是法外之地,所有師生均須遵守法例包括國安法,而風險管理、學生紀律和學生事務是院校自主範疇,教育局會與各大學保持聯繫,確保大學運作持續符合社會整體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