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蘋果高層】 文章內容?報道形式?訂閱、轉發是否違法? 6 大疑問未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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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今早(17日)拘捕《蘋果日報》5 名高層,指控《蘋果日報》由2019 年至今有數十篇文章,呼籲外國制裁中國及香港政府,涉嫌觸犯「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日先後見傳媒,但案中有多個疑問,仍未能解答,以釋除公眾疑慮,《立場》整合成以下 6 點。

涉案文章具體內容?屬社論、署名、引述報道?

李桂華今早交代案情時指,案件涉及由 2019 年至今,《蘋果日報》超過 30 篇文章呼籲外國制裁中國、香港,但當問及相關文章屬報道或評論形式、涉及甚麼具體內容時,李桂華僅引述《國安法》第 29(4)條文,指文章是呼籲外國國家、組織去制裁,「就是咁簡單」。

李家超則指,案件涉及的是刑事串謀罪行,稱涉案人士利用新聞工作作為工具,因此除了文章內容,亦要視乎整體刑事串謀如何進行。至於具體內容,由於調查仍在進行,不宜公開討論。2019 年的文章違反國安法?

被問到國安法於 2019 年仍未實施,法例亦沒有追溯力,警方針對報章 2019 年起的文章執法理據何在,李桂華僅稱若日後作出檢控,會再與律政司商討如何處理相關證據,又指有關情況「其實亦顯示咗,呢個行為過咗國安法依然維持,到最近都有(刊登相關文章),亦是這次執法的重點」。

會否拘捕負責記者?

案中被捕人士全為《蘋果日報》高層,多次有記者問及其他與文章相關人事,包括負責撰寫的記者、印刷文章員工會否同樣有罪責。李桂華起初沒有回應,及後再被追問時,就指「入面的員工可能要小心啲,切勿唔好再犯呢個罪行,因為呢個係相當嚴重嘅罪行。」

李家超亦無正面回應,僅稱期望警方向所有相關的人追究到底。他表示,拘捕事宜已交由警方處理,警方會調查包括公司內外的任何人有否參與協助、教唆、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罪行。

《蘋果》7 月會否無紙出?

外界曾一直盛傳《蘋果》將於 7 月 1 日前被取締。李家超都沒正面回應,僅稱針對有關公司,之後會採取甚麼行動,要按實際情況、證據、依法行事。他重申,危害國家安全是極嚴重罪行,政府會運用所有嚴厲措施依法打擊,「法律方面容許我們做的措拖,如果有效、依法,我們都會做。」

買《蘋果》、持股票、轉發有否違《國安法》?

二人同被問及市民訂閱《蘋果日報》、壹傳媒股票、或於社交媒體分享《蘋果》帖文等會否被視為資助《蘋果日報》?有否違反國安法?二人都無正面回應。李桂華指,是否犯罪要考慮實質做出的行為及動機兩個元素,「轉發的企圖是不是完全達至一樣,我們要經過調查。」但他指身為執法者,會勸告市民不要招惹嫌疑。

李家超則指,任何一個行為有否違反國安法,要視乎涉及的事實和意圖,如果一人目的和意圖非危害國家安全,他的行為不受法律規管。

其他傳媒如何確保報道不踩線?

李家超強調,警方行動絕非針對傳媒工作,亦不會對其他傳媒採取行動,並多次表明不應將正常新聞工作,與今次事件扯上關係,重申案件屬刑事串謀罪行。

李桂華亦稱警方對新聞自由相當重視,今次行動僅針對有機構違反《國安法》。至於傳媒應如何區分違法文章,是否曾報道外國制裁文章均屬違法,李指傳媒進行新聞工作時,須考慮其目的和意圖是否危害國家安全;記者報道時只需「考慮是否符合香港法例」、「法例容許的事情就可以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