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1 圍警總被控煽惑及非法集結 黃之鋒:周一上庭與林朗彥及周庭將認罪 不排除即時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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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散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林朗彥和成員周庭,被指於去年 6 月 21 日包圍警察總部,遭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三罪。周庭早前已承認兩罪,黃、林則不認罪,案件將於明(23 日)開審。黃之鋒今於 FB 發文表示,在檢視控方證供並徵詢律師意見後,他和林都決定承認所有控罪,又明言不排除需即時入獄。

黃之鋒表示,審理這宗案件的裁判官王詩麗,曾於在阻差辦公案件中,拒絕沒有案底的 22 歲大學生索取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即時判處監禁,認為他們三人若然明日就被囚,亦不感意外,但心情不免有點忐忑。

他又說,自己面對的罪名相比起暴動以及與汽油彈有關案件,未經批准集結這種案件的判囚日期數以月計,只是輕微罪名,又言從國安法刊憲至今百多天,他仍未就此被拘捕和起訴,形容某程度上已經算是一種奇蹟,亦因而令他對還押的「手足」,還有 12 位身處鹽田看守所的香港人,感到有點內疚。

他最後指,即使身處牢房,仍會發表獄中書簡,亦歡迎外界向他寄信。又於發文後約一小時,發佈「判刑前工作報告」,內容包括國際及本地的演說和倡議等。

周庭:難關一浪接一浪

周庭亦晚上於 FB 發文,指他們三人有可能於明天即時入獄,又言假如被判入獄,將是她人生第一次進入監牢,「雖說已有心理準備,但還是有一點點害怕」。

她 8 月初涉違《港區國安法》被捕,後獲准保釋。她說假如能平安度過明天,未來 12 月 2 日仍要就國安法到警署報到,「難關一浪接一浪,只希望自己能繼續保持堅毅的心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