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選民】葉國謙:可用親友地址登記 反對派可互聯網宣傳 胡志偉:非常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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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個傳媒引述消息指,新一份《施政報告》將提出讓合資格選民可以在內地投票。行政會議成員葉國謙今早在香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在內地居住的香港選民,可以利最後香港居住的地址,甚至是親友的住址登記。他認為,「反對派」可用互聯網宣傳,不認為做法對建制派有利。民主派會議召集人胡志偉批評,葉的說法非常荒謬,部分選舉文宣在內地印發,或已靠成「彌天大罪」。

在內地居住的香港選民,到底應該屬於哪個選區?葉國謙今早在港台節目解釋,根據香港而行法例,港人需先登記選民才具投票資格,他原本應有香港登記地址,「所知成為的(在內地居住的)永久居民(選民),都是用最後(在香港)居住的地址(登記)。」他又指出,過往有內地居住的選民,可申報親友的本港聯絡地址,「過往都可以咁樣做。」葉舉例指出,懲教署在囚人士並非住在登記地址,都可以投票

葉國謙認同,香港居民無論在外國、中國內地都應該投票權,但應要逐步開始,近期呼聲指大灣區應盡早落實,因香港是大灣區成員,大灣區內的香港市民必然會特別多。

葉國謙指出,選民法例要求選民「通常居住在香港」,「有些在深圳住,但在香港返工,而家交通時間好快…這類型是否香港有居所不是太重要。」他認為,約予內地居住的香港人投票權,便應釐清「通常居住在香港」的定義。

對於有關安排是否對建制派有利,葉國謙指出,「(選舉)往往都是互聯網宣傳…大家都是靠呢方面(宣傳)」葉國謙說,自己不覺得「反對派無機會」。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胡志偉認為,常住內地港人依賴親友登記地址的做法非常荒謬,質疑以何基礎分配選民到不同選區,最後選民資格由「常住香港」變成內地長期生活都成立,「本身非常荒謬」。

他又說,部分文宣品難以在內地印發和面對選民,導致選舉不公,「在內地可以彌天大罪。」胡志偉認為,葉國謙批評囚友作比喻,因特區政府可以在自行管理的監獄為囚友安排投票,反問如何延伸管治權到內地,或者授權內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