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派律師】多名被告未能提名律師 法援署:已委派 20 律師、19 大律師處理國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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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早前發現,至少 8 名成功申請法援的《國安法》被告,均未能提名原本負責案件的律師,被署方委派其他法律代表。法援署上周五及今日(29 日)回覆查詢指,截至 11 月 22 日,共 29 宗涉《國安法》案件獲批法援,當中署方共委派了 20 名律師及 19 名大律師,包括兩名資深大律師。

法援署亦表示,目前「法援改善措施」尚未全面執行,但拒絕透露確實執行日期,僅承認近日刪去法援申請表格的提名律師欄目,是配合法援改革的前期準備工作。被問及多名《國安法》被告未能提名律師,署方重申,刑事法援受助人沒有法定權利選擇律師,而署方在委派律師時會考慮個別律師的經驗和專長,以及案件的類別和複雜程度。

刪去申請表的提名律師欄目 法援署:配合提名制度改革

政府上月提出檢討法援制度的一系列措施,包括刑事案必須由法援署署長委派律師予受助人。法援署回覆查詢指,目前「法援改善措施」尚未全面執行,現已推行的措施包括修改了法律援助律師手冊內容,要求外委律師如預計無法履行職責時,例如因刑事罪行被捕或被起訴,須及時通知法援署,以及增加透明度的措施,例如法援統計資料現已上載網站供市民參閱。署方拒絕透露「法援改善措施」確實執行日期,以及刪去提名律師欄目的日期,但承認是配合法援改革的「前期準備工作」。

法援署指,截至 11 月 22 日為止,署方發出了 29 張涉及《國安法》相關案件的法援證書,當中委派了 20 名律師及 19 名大律師,包括兩名資深大律師。《立場》得悉,部分《國安法》被告因知道有委派律師的風險,早在被要求繳交相關費用(分擔費)之前,已決定撤回有關申請。

有《國安法》被告早於上半年申請法援,並於政府在 10 月中公佈法援改革措施前已獲批,但最後未能成功提名律師,《立場》向署方查詢有關案件提名失敗是否與新改革措施有關,法援署回覆重申,刑事法援受助人並沒有法定權利選擇律師,而署方在委派律師時會以受助人的律師為依歸,考慮個別律師的經驗和專長,及案件的類別和複雜程度,並按既定準則決定該律師是否適合接辦有關法援個案。

足夠年資的律師也遭拒   受助人:不會接受法援

有曾負責《國安法》案件的律師向《立場》透露,儘管過去法援署拒絕受助人提名的例子並不罕見,但大多是因為獲提名的律師年資不足,也曾有資深大律師因署方認為「不用去到呢個 level」而拒絕提名,但整體而言,年資足夠一般也會獲批提名。他指近來多名《國安法》被告提名年資足夠、甚至富相關經驗的律師,也遭署方另行委派其他律師。他形容,法援署所委派的法律代表,「通常大律師都較正常,但律師行都奇奇怪怪」,當中包括「行內出名藍」的律師。

有被派律師的法援受助人向《立場》表示,他所提名的律師經常處理反修例案件,相信署方委派律師的「經驗和專長」不可能較其提名律師更符合今次案件的要求。該受助人質疑,法律面前不再「人人平等」,現時社會迫使人放棄應有的法律權利。他指自己不信任被派的律師,故不會妥協並接受法援,即使他對未來國安庭審訊的公正程度沒信心,但「無信心都要做,香港人過去都係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