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 三罷】認噴漆破壞太子站等 3 罪 22 歲青年須還押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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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歲的男子去年 9 月 3 日「三罷」當日在太子站涉嫌用噴漆破壞站內設施,管有彈弓、鐵棍等物品,他今(23日)承認全部控罪,須還押至下月 7 日判刑,以待裁判官羅德泉索取背景及勞教中心報告。辯方表示,被告希望判處短期監禁,而非判入勞教中心。

現時 22 歲的被告冼名才今承認刑事損壞、管有物品意圖摧毁財產、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共 3 項控罪。案情指,當晚有激進示威者在太子站聚集,港鐵職員在控制室內發現被告向售票機、八達通增值機等噴漆,之後報警。警隨即到場將他拘捕。被告被搜出 1 罐噴漆、有柄鐵棍、彈弓及 50 粒顆粒。

案情續指,港鐵站內 3 部售票機、1 部八達通查閱機及 2 部八達通增值機受損,維修費為 $ 15,156。政府化驗所曾檢測彈弓和顆粒,發現彈弓曾運作過,亦可發射波子和顆粒。而港鐵設施上的噴漆,證實來自被告身上搜出的噴漆罐。被告同意案情。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當時 22 歲,剛從副學士畢業。他與父母同住,父母在一商場內經營小食店。父現年 60 歲,有膝蓋退化,行動不便,所以被告會到小食店幫手。辯方又希望法官考慮被告的案情非同類案件中最嚴重,被噴噴漆的港鐵機器在清潔後可重用,無造成永久損懷。而且被告及早認罪,有悔意,被告所犯的事是一時衝動。被告父母亦有撰寫求情信。

辯方表示,被告希望判處短期的監禁,而不是判入勞教中心。裁判官回應指,監禁是懲罰,勞教中心是更生,決定將判刑押後至 10 月 7 日,待取得被告背景及勞教中心等報告。被告在判刑前須還押。屆時亦會處理控方申請的 $15,156 賠償令。

去年 9 月 3 日金鐘舉行三罷集會,集會完結後示威者在多區遊走,警方先後在太子站、九龍灣以及黃大仙拘捕多人,當日一名年輕男子遭多名警員制服時受傷,疑頸椎受傷(上圖),及後情况穩定,《明報》曾報道,洗名才當日在太子站內被多名警員按地制服,曾一度昏迷,送院後才恢復知覺。今日庭內未有提及相關事宜。

案件編號:WKCC 215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