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私仇、選擇性執法的所謂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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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的憤怒,由林鄭月娥朝早那番話開始,同心口罩下那張嘴在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沒有人 above the law」。

人人平等,沒有人在法律之上?為何立法會衝突拘捕八名民主派,把陳志全拉落地的工聯會郭偉強又不拘捕?

號稱忠誠勇毅,警員法庭上作大、假口供、失憶症;制服示威者狂亂用武、向記者背脊開槍,一個二個警察逍遙法外,嫉惡如仇的律政司為何不聞不問,毫無反應?

元朗7.21,白衣暴徒躲藏鄉公所,警察宣稱看不到有人拿着武器;港台《鏗鏘集》尋根究柢,找到接應白衣人的車主身分,香港警察竟然出動重案組上門拘捕記者,更有權用盡、乘機搜屋扣留手機。

被拘捕的編導蔡玉玲什麼人?她參與的這個《鏗鏘集》團隊,一年前,《7.21元朗黑夜》一輯,只用了幾天時間,艱苦搜尋鳳攸北街商戶的閉路電視,發現忠誠勇毅的香港警察,警車多次經過現場,明知白衣人正聚集,並手持武器,一路無動於中,甚至不派增援。一年後《7.21誰主真相》一輯,繼續追尋,再憑閉路電視線索,到運輸署查冊,追蹤接應白衣人的車主身分,正是鄉事大佬,又發現警察當天有便衣在場,明知白衣人聚集,卻視若無睹。

若然香港警察真的嫉惡如仇,除暴安良,第一件事應該自我檢討,為何坐擁龐大人力物力,一年時間卻沒有線索,什麼都查不出來,要香港電台記者操勞?第二件事,香港警察應該上門感謝香港電台《鏗鏘集》,以蔗渣的價錢,做到了整個警區都無能做到的簡單調查。

香港警察做到了什麼?香港警察輕輕放過鄉黑暴力,對竭而不捨追查鄉黑暴力的人,對那些揭露警察黑暗面的記者,卻以法律作武器,痛痛重擊。

香港警察做到了什麼?如果記者查冊犯法,你要拉,精明的警察一定不會忽略,黨報《大公》《文匯》亦常用車牌查冊的手法對付異己。香港警察完美示範選擇性執法,法律面前,《大公》《文匯》最平等,明明白白告訴大家,黨的喉舌就在法律之上。

香港警察做到了什麼?運用公權力,公報私仇;一件雞毛蒜皮小事,調查記者查冊尋真,你出手打擊;鄉黑長年的套丁惡行、天空之城一樣的僭建,政府有否用力查過,警方處理了幾多?

蔡玉玲與同節目其他記者,不惜觸碰鄉黑警惡勢力,甘冒天下大不諱,展現無比勇氣,只為接近真相,新聞專業精神此之謂。

林鄭月娥那幾句歐威爾式謊言,正正告訴大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有些動物更平等;沒有人能凌駕法律,但有權有槍者地位永遠超然;順我者昌,逆我者法律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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