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刺警案】上任政務司首發網誌斥「本土恐怖主義」 李家超︰鼓吹煽動恐怖活動或犯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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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軍裝警 7 月 1 日在銅鑼灣 SOGO 外遇襲中刀,目前仍留院。新上任政務司司長的李家超,今(3 日)首次發表網誌,指調查顯示當晚事件是「孤狼式的恐怖襲擊」,又表示看到有人在網上鼓吹支持涉嫌企圖謀殺警員的兇手,用不同方式美化、認同甚至鼓勵這些恐怖行為,包括所謂悼念、獻花等,他強調,任何人鼓吹或煽動恐怖活動,可能觸犯《香港國安法》中的恐怖活動罪。

李家超在網誌指,看到有人在網上鼓吹支持涉嫌企圖謀殺警員的兇手,用不同的方式美化,認同甚至鼓勵相關恐怖行為,「包括所謂悼念、獻花等」,他指,這些意識和行為是繼續鼓吹破壞,威脅香港的安全和秩序,「威脅每一位希望安居樂業的香港市民」,他指出,任何人鼓吹或煽動恐怖活動,可能觸犯《香港國安法》恐怖活動罪,是極嚴重罪行。

李家超表示,雖然《香港國安法》控制了香港亂局,但「港獨和破壞分子仍然死心不息」。他表示,「本土恐怖主義」產生是因為有人煽動仇恨,挑撥分化,並美化或正義化這些恐怖主義行為,孤狼式的恐怖襲擊,可以因個人自我激化或被煽動,產生極端思想,突如其來進行襲擊。他又指,本土恐怖主義正在港滋生,香港警隊有足夠能力處理和打擊相關襲擊,市民必須對本土恐怖主義嚴加警惕,除對可疑人物或物件作出舉報外,亦須在安全情況下配合警方執法。

翻查港區國安法第 24 條,恐怖活動罪是指為脅迫中央、特區政府或國際組織或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組織、策劃、實施、參與實施或威脅實施造成或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包括針對人的嚴重暴力等,最高可判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