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裁定「非妥為當選」 上訴至終院失敗 陳凱欣失去議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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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因立法會宣誓事件遭褫奪議員資格的劉小麗,於 2018年參加九龍西立法會補選時,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高院早前裁定劉小麗的選舉呈請勝訴,並裁定在補選中勝出的陳凱欣「非妥為當選」。陳凱欣其後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終院今(18日)拒絕批出上訴許可,意味著陳凱欣即時失議席,陳同時需支付訟費。

今日的上訴許可申請,由終審法院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和張舉能共同審理。

根據《立法會條例》第 72(1) 條,若原訟法庭裁定當選為議員的人並非妥為當選,該人即不再是議員,其議席自原訟法庭頒下書面判決日期起即出缺;但在上訴期限 14 個工作天內,判決會暫緩執行。條例第 72(1A)條亦訂明,若該人提出上訴,該人則繼續是議員。終院今日拒絕批出上訴許可,陳凱欣便即時不再是議員。

陳凱欣無法延任   累計 5 議席懸空

港府以武漢肺炎疫情為由,押後原訂今年 9 月立法會選舉,全國人大常委今年 8 月決定,現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不少於一年,直至新一屆立法會選舉,陳凱欣即時失去議席後,亦即無法延任。

連同陳凱欣在內,立法會全體 70 議席,目前共有 5 席議席懸空(梁國雄因宣誓風波被 DQ 後議席仍空缺,區諾軒及范國威因周庭、劉頴匡選舉呈請被裁定「非妥為當選」失議席,工聯會何啟明辭任勞工界議員任副局長)。港府已表態未未一年不會辦補選,立法會只有 65 名議員可延任。

大部分民主派議員去向,仍待民調決定。民主黨、公民黨、議會陣線毛孟靜、工黨張超雄等 15 名民主派議員,指會根據支持者過半意向定去留。朱凱廸、人民力量陳志全已表態不接受延任,撤出議會(另見早前報道)。

高院法官:選舉主任未有給予機會劉回應

劉小麗綽號「小麗老師」,為小麗民主教室主席及青年重奪未來成員。2016 年首次當選成為立法會議員,卻因「宣誓風波」而在 2017 年喪失議員資格。她在 2018 年加入工黨,欲参加九龍西立法會補選時,被選舉主任認定她非真誠擁護基本法而取消參選資格,工黨李卓人成為其 Plan B。李卓人最後得票 93,047,補選結果由衞生局局長前政治助理陳凱欣以 106,457票,49.52% 得票率勝出。劉小麗提出選舉呈請,早前高院法官周家明裁定選舉主任未有給予劉機會回應他依賴作出 DQ 決定的資料,因此裁定劉勝訴,而陳凱欣並非妥為當選。

案件編號:FAMV 92/2020、FAMV 9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