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港人送中】鹽田公安分局:組織及偷越邊境案偵查終結 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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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港人疑潛逃台灣期間被中國水警截獲,至今扣留已第 97 天,家屬委託律師一直未能會見當事人。深圳市鹽田公安分局今午發出通報,指對 12 人涉嫌「組織偷越邊境」、「偷越邊境」案件完成偵查,依法移送鹽田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根據內地相關規定,案件完成偵查後,會進入審查起訴階段,檢察院審查起訴期限一般為 1 個月,如遇重大複雜案件,審查期限可額外延長半個月。

如檢察院認為需作補充偵查,可以將案件退回,補充偵查上限兩次,完成後再重返檢察院審查。換言之,整個審查起訴過程最長可為期 6 個半月,其後案件會進入一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