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燄焚城錄】港奸敗類賣國賊,紅蟒飛魚繡春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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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市政府已發出「通緝令」,追捕在海外的六名香港人,包括羅冠聰、陳家駒、劉康、鄭文傑、朱牧民和黃台仰。據報國安處分別以「涉嫌煽動分裂國家」和「涉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兩罪予以緝捕歸案。那幾位人士據悉現身在美國、德國或英國,而這些國家早前已先後就《港版國安法》一事強烈譴責和明確反應:暫停與香港市先前已訂立的《引渡協議》。 

既然這些國家在法理上已單方面中止有關香港市移交逃犯協定的批准程序,那麼,香港市發出的所謂「通緝令」等同廢紙虛文,形式上循例有了作為,實質上只可供香港市政府敷臉,遮掩一下尷尬顏色,或者藉此奉獻給內地的今上,在面龐上貼一點金,以顯示「犯我中華者,雖遠必誅」的威權!看起來那六位「逃犯」實在「罪大惡極」,因為按照「中國社會主義特色」、「中國邏輯」和黨國體制的「以法治國」原則,該等人士一概都是「崇洋媚外的港奸」、「數典忘祖的民族敗類」和「破壞統一大業的賣國賊」。而且,若不能執法「懲治」,實在有違今上的「訓誨指令」,有損九千萬黨員的「報效決心」,更有負眾多小粉紅、五毛,以及愚民和順民的「擁黨愛國情懷」!

此外,相對情節的嚴重和居心的惡劣,美帝國務卿蓬佩奧更「罪無可恕」。此人兀鷹附身似的,在空中俯視,不時從雲端飛衝下來嘴啄爪抓,撲捕追擊,害得我黨國官員招架不住,異常難堪。尤其此人發表那篇蠱惑人心造反的〈共產主義中國與自由世界未來〉,簡直就是宣戰檄文,絕對不能輕輕放過。因此,按照《港版國安法》涉罪條文所覆蓋的司法和執法領域,四洲五洋、上天下地,甚至穹蒼外太空,都是被我黨國所規管的範圍,躲在華盛頓的一個美帝官員又算甚麼?!筆者以為,香港市政府必須立刻報請中央政府頒下紅頭文件,向世界各國發出紅色「通緝令」,速速緝拿蓬佩奧歸案,其中一條罪是「涉嫌煽動中國人民作亂,分裂國家,推翻政權」!

蓬佩奧此人當然應該列為「通緝令」的首號敵人,我黨國上下必須「無所不用其極」的設法將其「繩之於法」!筆者甚至認為,就算暫時放過在白宮橢圓形辦公室的特朗普一馬,也應該借此向英帝的外相藍韜文等一眾外國政客示威表態,好讓他們「知情識趣」而「慎言謹行」,切勿得罪當前紅朝大國,頂撞英明今上,否則「一切嚴重後果自負」!況且,就算國際合法的緝捕途徑未能有效得逞,我黨國的「另類辦法」總是有的,內地「國安局」和「國安局」畢竟人才濟濟和經驗豐富,過去跨境執法效率奇高,連「洗頭艇」都可以用上,經常人贓並獲,犯人亮相熒幕前懺悔認罪!那麼,何懼蓬佩奧和羅冠聰等人匿藏在天腳底、地窖內、海床中,以至太空外?!

《港版國安法》正式出籠後,香港市政府已設立相應部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和「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如今香港市政府既然已有專責履行《港版國安法》執行工作的官員,應該報效祖國,發揮其功能,配合黨國的追捕逃犯行動。早前有政論人士分析「警務處國家安全處」類似過去英治時代的「政治部」,掛名在警務處卻是直接由英國「軍情五處」第二處所指揮,從事反間諜和收集情報等多類特殊任務。不過,筆者以為,中國歷史上封建帝王的弄權手段多的是,不必「禮失求諸野」,因為黨國承襲這些權力機器的認知和操作,早已「青出於藍」,傲視國際!筆者心血來潮,日前買得一冊名為《錦衣衛:紅蟒、飛魚、繡春刀,帝王心機與走向失控的權力爪牙》的書,實在可供分享和參考。

此書作者熊劍平是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歷史學博士、國防科技大學國際關係學院副教授,筆者手頭的是繁體字版,由臺灣新北市聯經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於去年中初版。  眾所周知,明朝的「錦衣衛、東廠、西廠和內行廠」,俗稱「廠衛」,其中「錦衣衛」是軍政特務機構,無疑是封建王朝專制統治和鎮壓的輔助工具。簡單來說,「錦衣衛」有偵察和抓捕罪犯的權力之外,還有審判和關押罪犯的大權,掌控著一籃子無上權力,加上審訊時施行的酷刑和株連手段,致令上至權臣下至蟻民,無不心裂膽寒!說到所謂「紅蟒飛魚繡春刀」,「紅蟒」指的是明代的「大紅蟒衣」;「飛魚」即「飛魚服」,繡有「魚尾的四爪龍」,官級「錦衣衛」才可穿;「繡春刀」則是專屬武器,是「雁翎刀形制,刀身舒展有弧度,血糟整齊有力,刃口鋒利」。  筆者相信,熟悉胡金銓導演武俠名著的讀者,在電影《俠女》和《龍門客棧》中那些「廠衛」高手的標誌特徵,以及威武耀目形象,印象應該十分深刻。 

筆者以為,「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既然要懲治和清剿那些「港奸、敗類、賣國賊」,做這樣那樣的骯髒工作和沾血勾當,恐怕負有特殊任務的員警,必須披上一襲紅蟒衣,穿著一套飛魚服,佩掛一柄繡春刀,好不威風,向明朝一代的「錦衣衛」好好學習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