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人案】律政司撤銷覆核四人保釋 正庭首設家屬席 呂智恆向公眾揮手 劉偉聰對律師舉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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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人被控串謀國家顛覆案,其中 15 人昨獲法庭保釋,但其後律政司覆核,因而繼續還柙。律政司今日決定,撤銷覆核其中四名被告楊雪盈、劉偉聰、呂智恆及林景楠的保釋申請。四人被帶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及確認保釋條件後獲釋。其餘 11 人將於明日到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接受保釋聆訊。律政司代表甫開庭則指,「(保釋)無損案件及案情嚴重性,決定不繼續四人保釋申請覆核」,並無詳加交代新決定原因。

在辯方補充、更正部分保釋細節後,總裁判官蘇惠德問眾被告,是否清楚昨日確認的保釋條件,沒有需要再重複,四人則回應「清楚」及「不需要」。

根據昨日聆訊,四人保釋條件包括不得直接或間接組織、安排、參與或協調任何級別、不論政府或非政府舉辦的選舉(投票除外);不得在傳統實體、電子媒體、任何公眾平台,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視為違反國安法或法例中危害國安罪行的言論或相關行為;不可聯絡外國官員;期間不得離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及BNO;需遵守宵禁令;居於報稱地址;每星期到警署報到 3 至 4 次。

蘇惠德指示四人以原定保釋條件保釋,四人須於周一下午四時前繳交保釋金,並於今日散庭後交出旅遊證件,及擔保人簽署文件後,四人即日獲釋。蘇惠德同時豁免被告今天赴警處報到要求。整個程序不夠十分鐘,蘇惠德宣布散庭。

四人散庭離開時,呂智恆向公眾席揮手,楊雪盈亦頻頻向公眾席回望。

律政司今日下午突然撤銷覆核四人保釋申請,案件獲安排在下午 4 點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庭,同樣由「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處理。不過,案件仍比安排的時間延誤逾兩小時, 6 時許才正式開庭。

不少家屬匆匆趕到法庭,呂智恆的養母 Elsa 六時多趕到,有法庭保安著她「慢慢,未開始」。多人家屬均有進入正庭會見親人,包括楊雪盈父親及弟弟。前立法會議員鄺俊宇亦有到場。

由於今日處理的被告較少,主庭設 8 個家屬席、27 個傳媒席及 15 個公眾席,是本案首次開放予家屬、傳媒及公眾進入主審法庭,即無須透過直播旁聽,可隔著玻璃與四人相見。法庭安排大量警員在被告欄內外看守,人數更由最初十個,逐漸增加至十二人。

四人被帶進法庭時,有旁聽人士向他們揮手,即使隔著口罩,亦可見家屬向被告努力擠出笑容,又豎起姆指鼓勵。呂智恆點頭示意,劉偉聰則向律師席上同行舉起大拇指,又拱手作揖道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