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立選延期 暫僅一半申請獲發還選舉開支 至少 4 民主派未收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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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立法會選舉延期,政府去年承諾向候選人發還選舉開支。但事隔超過一年,選舉事務處承認,只有一半、 61 個申請(以選舉名單作單位)獲發選舉開支。至少 4 名民主派,包括周小龍、張秀賢和林瑞華指出,未獲發還選舉開支。其中獲通知批准發還、但未收到錢的周小龍批評,選舉事務處「效率非常之低」。多個建制黨派的候選人接受查詢時,均承認已獲發還選舉開支,包括獨立建制派謝偉俊。謝偉俊質疑,民主派人士「唔係好跟規矩,亦都經常試底線」,「會唔會因為咁導致到佢哋收得無咁快,我唔知道。」

選舉事務處回覆《立場》查詢指,就 2020 年延期的立法會選舉,共收到 124 宗選舉開支申索,截至上周五(15 日),有 61 個、即不足一半申請已獲安排付款,預計 11 月內會安排付款予其他合資格候選人或候選人名單。

處方強調,必須「審慎」審核候選人的選舉申報,以確保每項選舉開支資料及文件均「齊備無誤」才會發放付款,審核過程中,候選人準備補充資料,以及處方查核資料均需時。

選舉延期 首次全數支付選舉開支 

在過往的選舉,候選人需先取得 5% 或以上的有效選票,才可向政府申索資助;資助亦設上限,以每一有效得票 15 元、選舉開支上限的一半、及候選人申報的選舉開支計算,取當中的金額最低者資助。特區政府去年 7 月 31 日以疫情為由押後立法會選舉,因此首次決定全數支付候選人申索的選舉開支,門檻大為降低。

被 DQ 不獲發還 涉初選案須待法律程序終結

不過,獲確認提名無效的候選人和候選名單無資格申請。另外,若果有候選人因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而正接受調查或被刑事起訴,或懷疑涉及與選舉申報書罪行有關,處方不得向他們支付任何款項。若果候選人被裁定因牽涉非法的選舉活動,而違反《香港國安法》,將一律失去收取全部政府付款的資格。

至少 4 名民主派未獲發還選舉開支 周小龍:效率極低

《立場》向多名候選人查詢申請發還選舉開支情況。有多名民主派候選人表示至今仍未收到款項,包括,他指上月底收到選舉事務處的信件,通知他獲批准發還 13.5 萬元,不過仍未知何時收到款項。

周小龍指出,處方曾兩次追問申報資料,例如他提供了銀行櫃員機收據後,被要求證明「對方真喺收到錢」,要收款人簽「收條」確認已獲付款,周形容對方「審視得好細,驚死我地攞到著數咁」。對於超過一年仍未收到開支發還,他批評處方「Process(處理)我哋啲選舉經費嘅效率非常之低」,「無可能一年㗎嘛」。

張秀賢:為何仍需長時間審批?

參選批發及零售界、前中大學生會會長張秀賢同樣未收到政府支付的開支。他申報的選舉開支為 33 萬元,今個月初才收到處方通知獲批款項,並將會發票。他提到,選舉事務處曾 3 次向他查詢資料,包括聘請員工的工作性質,租用辦事處的開支是否僅用於選舉期間,又要求他根據選舉期,按比例計算選舉物資的開支。

他表示理解處方是為了防止賄賂情況,但開支不是小數目,遲遲未能取回影響他的日常開支,又質疑不少候選人因涉《香港國安法》未能申索,理論上須審批的單據應該大幅減少,不明白為何仍需時那麼久。

林瑞華:已忘記這筆申索

參選飲食界的公民黨成員林瑞華申索 6 萬多元開支,他 6 月收到處方要求就開支解釋,並在 14 日回覆後,至今無任何消息,自己都「忘記咗」。處方曾要求他就幾個公民黨候選人分租地方,說明各人佔多少租金。他提到公民黨其他黨員指,以往只需 6 至 9 個月時間可取得選舉資助,但今次事隔超過一年仍未收到。

另一有報名參選、但無被 DQ 的民主派亦向《立場》承認,至今未收到選舉事務處通知,批准獲發還選舉開支。

有民主派 9 個月至一年後收到款項

民主派人士中亦有部分人已收到政府付款。參選資訊科技界黃浩華指,今年 6 月初取得數萬元選舉開支,他指,自己在政府推遲選舉約兩星期前才宣布參選,其實開支相對少,但亦要 9 個月才收回開支,批評選舉事務處非常「低效」,「個 Efficiency (效率)係咪真係低到咁呢?」。

報稱獨立、參選新界東的前中大學生會會長區卓僖亦表示,大約 8、9 月時收到款項,金額「唔方便透露」,不過形容自己申請開支過程「順利」,他不評論接獲款項是否需時過長。

謝偉俊:可能民主派唔係好跟規矩

《立場》亦向部分建制派候選人查詢。指,去年 6 月底收到約 40 萬元選舉開支,處方亦曾兩次向他查詢申報資料。對於有不少民主派候選人仍未取得款項,他表示:「的而且確佢地比較有創意喺呢方面,咁佢哋比較唔係好跟規矩,亦都經常試底線,咁會唔會因為咁導致到佢哋收得無咁快,我唔知道。」他舉例,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試過處理一些申報是「無里頭」。不過他認為,選舉去年已經終止,選舉開支比以往少,「咁係咪應該快啲呢?」。

參選香港島直選的新民黨葉劉淑儀指,新民黨已經收到選舉開支,不過款項由會計部處理,開支數目和接獲日期她都「唔記得」,「唔會特登要會計部查」。對於有候選人仍未收到開支,她表示「有時要睇下佢 submit (遞交)啲 claims(開支申報)清唔清楚」,「睇下你個啲選舉開支喺咪恰當」。

葉劉:新民黨已獲還發選舉開支

原角逐九龍西直選議席的經民聯梁美芬表示, 6 月已收到政府付款,申索的 57 萬元中有 3 至 4 % 無法取得,不過因為主要由助理處理,她也不是記得很清楚。她形容今次和以往申索選舉資助一樣很「繁瑣」,很多細節要記起,要找很多人簽名,估計民主派候選人比較多「新人」、「無經驗」,所以容易有遺漏。她都認為處方應該加速審批,因為選舉開支不是小數目,就算區議員或立法會議員「好多都無能力墊咁耐」。

參選新界西直選的工聯會麥美娟同樣表示已收到款項,不過因為由助理處理,不清楚何時收到以及收到的金額。參選九龍東的工聯會鄧家彪,以及參選新界東的民建聯葛珮帆亦表示已收到款項。

處方:必須審慎地審核

選舉事務處自去年 9 月底就選舉開支申索截止申請,至今超過一年,只有不足一半申請獲安排付款。選舉事務處回覆《立場》查詢時指,共收到 124 宗政府支付選舉開支的申索,截至上周五( 15 日) 只有 61 個候選人或候選人名單獲安排發放款項。

處方解釋,會視乎情況要求候選人提供補充資料和文件證據,以核實開支是否符合「選舉開支」的定義,從而決定政府應支付的金額,選舉事務處必須審慎地審核候選人的申索,以確保文件齊備無誤才會發放政府付款。在審核過程中,候選人準備補充資料和文件證據,以及選舉事務處查核資料均需時。

比對以往 2016 年立法會換屆選舉,選舉事務處共收到 74 宗資助申索,撇除和選舉呈請有關的個案,處方於翌年 4 月安排付款予 47 名與候選人或候選人名單。處方預計,除了涉及違反《香港國安法》,或懐疑涉及與選舉申報書有關罪行的候選人或候選人名單外,在 11 月內會安排發放其餘合資格申請人的款項。

文:鄭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