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 銅鑼灣衝突】暴動案審前覆核 盼眾籌助被控社工 陳虹秀:社工在抗爭現場有一個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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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者總工會理事、「陣地社工」成員陳虹秀及另外 7 人,被控去年 8 月 31 日在灣仔參與暴動,案件今(4 日)在區域法院閉門審前覆核。陳虹秀在庭外指,社工在抗爭現場有一個身份,就是人道支援。反修例運動以來,不少社工被起訴,她希望陣地社工早前發起的眾籌,能支援各被控社工,減輕「612人道支援基金」的壓力,也讓市民更明白社工的工作。

陳虹秀在庭外表示,社工在抗爭現場是做危機介入、人道支援工作,不希望任何人受到傷害。她認為警察拘捕市民,都要跟隨警例,不可傷害市民和被捕人士,「到今日都係唔知咩原因被捕。警方由以前到今日拉咗好多人,佢哋係基於嗰刻主觀判斷(市民)有犯法,定係見到有狀況就拉?」

她表示無法預計案件結果,但她更擔心的是香港還有沒有公義,「好多人話法治已死,我都相信係崩壞緊,我好清楚自己有無做,但依家唔會知道個結果係點,係可悲嘅。」

她與其他社工正進行「撐社工.守護公義」眾籌,有社工被警員「扑頭」,將民事起訴警方;有社工僅路過安慰市民,而遭票控「限聚令」,還有早前被判入獄的劉家棟的上訴費用,希望眾籌可以減輕「612人道支援基金」的壓力,「我哋用咗『 612基金』好多錢,社工係抗爭現場係有一個身份,去保障市民人權,希望透過眾籌,令市民更明白社工嘅工作。」

她被控暴動的案件將於 9 月 8 日開審,被告依次為余德穎(23歲,自僱人士)、賴姵岐(22歲,學生)、鍾嘉能(26歲,電腦程式員)、龔梓舜(22歲,廚師)、陳虹秀(42歲,社工)、簡家康(18歲,無業)、莫嘉晴(23歲)、梁雁彬(24歲,無業)。他們被控於去年 8 月 31 日在灣仔軒尼詩道 22 號及盧押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DCCC1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