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前幹事鄺星宇認揮刀傷人三罪 官:判監無可避免 買新刀放褲袋不合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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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歲被告、民建聯前社區幹事鄺星宇涉於今年 6.12 衝突一週年當晚,在觀塘疑因政見問題與人爭執並揮刀傷及兩人,被控傷人等共三罪。案件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再訊時,鄺星宇承認全部控罪。裁判官認為,案情嚴重,估計即時監禁是無可避免,押後至 10 月 23 日判刑,期間鄺星宇繼續還押。

案情指,被告在今年 6 月 12 日在觀塘疑因政見問題與 5 至 10 人起衝突,被告當時大叫「警察加油」,並從褲袋拿刀轉而衝向一名拍攝他的記者,令該記者食指被輕微割傷;另一名男子嘗試阻止被告,其無名指及虎口位置也被𠝹傷,傷及手指神經及動脈,需住院 3 日。數名警員拘捕他後,在警署搜身時發現被告背包有 2 顆和半片壯陽藥「昔多芬」,故再控以「管有第 I 部毒藥」罪,被告今日庭上承認所有控罪。

辯方稱買新刀順便拆包裝  官:不合情理

辯方表示,被告只是希望以剛買的新刀制止記者拍照,並非意圖搶相機或攻擊記者,對於當日行為亦有悔意,形容事件是「大時代下的不幸」。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質疑,被告剛買的新刀為何會拆開包裝放在褲袋,辯方律師稱:「買完順便拆包裝睇吓,之後包裝放入背囊,刀順手放入褲袋。」裁判官再追問被告為何要突然拆開包裝,辯方律師回應:「無咩特別原因,隨手拆開睇吓。」

裁判官認為,被告買新刀放褲袋的說法不合情理,當時現場有 100 多人聚集,被告故意在人來人往的地方亮刀,必然是打算使用褲袋的刀子傷人,已屬嚴重行為,而入院受害人疤痕也非常長,故裁判官認為案情嚴重,估計即時監禁是無可避免。

被告曾無償為政黨工作  收到多封街坊求情信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被告過去曾放棄 4 年大學學位,轉讀 2 年高級文憑,為了能在畢業後於政黨從事社區工作;而被告 7 年社區工作之中,也有兩年是無償服務,亦收到來自上司、街坊、牧師等多封求情信和百多名街坊簽名,現場亦有據辯方指來自長者之家的長者旁聽,各人讚賞被告對長者及社區有愛心,辯方認為顯示今次事件是與被告性格不符的「遇發事件」。辯方又表示,被告原打算在 2019 年參選區議員,但因反修例運動而心灰意冷,轉而考取地產牌,當日被告正是在地產考試結果後經過事發地點。

裁判官指將需時閱讀求情信,另要求一份被告的背景報告,判刑押後至 10 月 23 日下午 2 時半觀塘裁判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