歪理講一百次 都係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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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改例、擺埋新聞處上檯篩選傳媒,鄧炳強今日首次完整交代背後「理據」,就即管逐點拆解一下。

先講背景,他選擇的「平台」,是接受民建聯葛佩帆「訪問」,如果世上真有如警察所指的「假記者」,葛佩帆肯定是其中一個,仲疑似係「假博士」,唔。
又,警隊之首講解修改通例,係透過「自己友」葛佩帆,唔需要回應任何質疑、質詢,虛怯到極。

又又,人家放勁料都係揀葛佩帆,妄想今次跪一跪日後有著數的各位傳媒老闆,醒未?

好,入正題。

鄧炳強話,過去一年示威現場,有大量著黃背心嘅「黃背心任何人記者」,會參與遊行示威、阻差辨公,攻擊警察,所以要用橙帶圍封鎖區,但呢個做法難免令「正常採訪」記者不便,所以就用政府新聞處標準,方便「正常記者」「企近啲」,其他人「繼續可以從事採訪活動」,云云。
逐個拆。

一,鄧炳強話有黃背心參與示威「拉過著背心暴動」、「阻差」、「搶犯」

指控人,麻煩指控拎出證據,唔好再用「CABLE工程現場換衫」之類帶過。搶犯,講咗年幾,證據呢? Case呢? 唔通係你班警察亂噴椒之前成日嗌嘅「唔好搶犯」? 之於阻差,我都有同事被指阻差被捕,上晒手扣帶署最終釋放,問警察拎委任證都係阻差辦工啦,被告仲脫埋罪添好似。

一句講曬,你講咩都得架啦。

就算退一萬步,假設真係有呢啲拘捕個案,判咗未?單案完咗未? 香港行無罪推定,用未定案個案當事實陳述做藉口,你無病吧?

二,鄧炳強話「可靠傳媒」可以企近啲,「黃背心任何人」企遠啲繼續影,無問題

事實係,而家唔係記者要「入去」封鎖線,而係警察突然喺現場拉起封鎖線,將佢哋唔認為係記者嘅,輕則趕走票控、重則即場拘捕。唔係「可信傳媒企近啲、其他人遠啲」,而係警察只要橙帶一出,本身就在場嘅記者,過到關「唔使死」,過唔到關「即刻死」。

三,鄧炳強話,標準係由政府新聞處專業判斷

政府新聞處係咪真係有「專業判斷」,都算。而家問題唔係政府新聞處,而係警察、橙帶。

無政府新聞處登記,會點? 會入唔到政府記者會,收唔到某啲政府資訊,係咁多。網可以繼續上、PO 可以繼續出、LIVE可以繼續做。警察橙帶一出呢? 趕得、告得、拉得。橙帶幾時拉、拉幾大,有咩準則,邊個定? 唔係政府新聞處,係警察。

原本系統係願者上釣,而家係警察將套橙帶圈落你個頭,輕則599G 2000蚊,重則非法集結暴動坐幾年。

結論:就係赤裸裸審查篩選傳媒

講到尾,就係敢做唔敢認,搞一大堆詭辯偷換概念,連做個像樣專訪俾人質兩句都無膽,仲忠誠勇毅?也對,反正喺你眼中,好似葛佩帆咁,走去問你「幾度近視」、「識唔識煮飯」,副眼鏡幾時買,先叫專業記者,係咪咁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