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中央從未「指示」港處理個別事務 終院海外法官說法 反映司法獨立未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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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時報》昨日(22 日)刊出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專訪,當中指出香港是「低稅天堂」,又指中央已下令本港要處理房屋問題,引來政務司司長辦公室在昨晚深夜發稿澄清。特首林鄭月娥今早(23 日)出席行會前,進一步為有關訪問澄清,強調香港是「簡單低稅制」城市,又指中央尊重一國兩制,從未「指示」香港要處理個別事務,惟一直有對特區表達關心和支持。

另外,英國最高法院院長,本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韋彥德(Lord Reed)表示假如香港司法獨立和法治受損就會離職,林鄭月娥認為韋彥德的說法相當中肯,「其講話當中有一個好大的『若』,英文係 if」,反映這屬於假設的狀況,換言之也表示了香港司法獨立其實並未受損。林鄭月娥又說,對於全國人大常委會擬定月底討論修改《基本法》附件一、二感到「好高興」,認為可以「分秒必爭」修改本港選舉制度,又指特區政府會留充裕時間給立法會審議修改選舉制度的本地立法工作,不會因為議會只剩下建制派,就認為毋須審議。

稱中央關心、支持香港事務    非「指示」特區政府

林鄭月娥表示,政務司司長辦公室昨晚(22 日)已經發出新聞公布,表示要就《金融時報》的專訪內容作出澄清,「司長認為有幾個地方唔係好準確」,特別是牽涉稅制的問題,「因為香港係國際金融中心,對方亦作為一份金融報章,不容半點含糊。香港唔係避稅天堂,香港係以簡單的低稅制引以為傲。」

對於被指中央「指示」本港經濟事務,林鄭指以英文的說法就是 “instructed”,「但呢個情況係冇發生過」。她解釋在一國兩制下,香港能夠自行處理民生和經濟事務。「但係中央領導仍然非常關心香港各方面的事務,包括經濟、民生,如果能夠幫到特區政府拓展經濟、改善民生,中央會不遺餘力」,她 3 年半以來都有參與有關政策,「但呢個唔等於是中央指示,畢竟中央係出示關心和支持。」

盡量預留時間予立法會    審議修改選舉制度

林鄭月娥之後被問到,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附件一、附件二後,需時多久才能將條例草案交上立法會。她就表示,對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在本月 29、30 日就開會討論如何修改《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感到「好高興」,因為以上安排可以緊接了早前全國人大的決定,「令到我哋原本好緊湊的時間表,可以分秒必爭咁去做」。對於人大常委會修改了附件一、附件二後,特區政府需時多久才能將條例草案交上立法會,「第二日就交到就無咩可能,但我哋都係分秒必爭,其實喺我哋既知的情況下,我哋已經梳理咗需要修改的法律。」

林鄭月娥再指,未來 12 個月有選委會選舉、立法會選舉和特首選舉,其中特首選舉必須在明年 3 月底前進行,才能趕及明年 7 月 1 日有新的特首任期,因此如果能夠盡早提交條例草案到立法會,對於趕及以上限期會有更大把握。她之後指出,「咁重要的議題,係需要審議,我唔會因為議會內絕大部分都係建制派,就認為可以唔使審議,好快通過,所以我們的宗旨都係為議會創造最多的時間,讓他們履行憲制職能。」

她並說,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已經表示會全面配合今次修改選舉制度的本地法案審議工作,因為她也相信屆時的法案委員會將有較密集的會議討論,確保有足夠時數審議,她並且表示如果有需要,其他政府法案的工作可以先「讓路」。

韋彥德稱港司法受損將離職    林鄭:屬假設說法   本港仍有司法獨立

林鄭月娥表示,獨立的司法制度在整個法治當中屬於很重要一環,對於法律界、金融、商貿相當重要,香港成為重要仲裁中心亦跟「司法獨立」分不開。為了彰顯司法獨立,香港回歸後的終審權設在香港,而且在運用終審權時,亦可以委任其他普通法國家的法官作為非常任法官並參與審理,形容本港過往廿多年來一直有海外法官服務是相當幸運。

之後林鄭再回應韋彥德的說法,「我覺得佢嘅講話都好中肯,佢嘅講話當中其實有個好大的『若』,英文係 if,即係如果有一日係咁,就會點樣,咁即係今日唔係咁嘅情況。」她相信韋彥德的說法是一種「態度展示」,如果香港司法獨立不存在,行為和決定受到行政機關的干預,「作為德高望重的法官,就需要展示出態度,但依家肯定唔係咁嘅情況。」

林鄭補充,她認為現時本港司法穩固的原因,在於另一位非常任法官岑耀信(Jonathan Sumption)亦在一份外國報章寫出「相當中肯」的文章,指出了非常任法官都是服務香港人、以香港利益為依歸,「佢亦以自身經驗話俾大家聽,佢喺終審法院的工作,從來未受中央、行政機關干預,佢亦自己國家的政治人物,唔好將法院作為政治化的地方,更加唔好將法官捲入政治杯葛的行動。」她認為,從兩位法官的發言,都顯示出本港司法制度仍然非常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