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院非常任法官施覺民辭任 港府再稱施無交代辭職原因 強調國安法不影響司法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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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鄭月娥自本月 2 日起,撤銷終審法院外籍非常任法官施覺民(James Spigelman)的委任,特首辦指施覺民是主動辭職,一名澳洲記者則引述施覺民指,辭任與北京訂立《港區國安法》有關。港府今日重申,施覺民未有交代辭職的理由,並強調《港區國安法》絕不會影響香港的司法獨立,及司法制度的有效運作。

發言人重申,基本法訂明香港擁有司法獨立,包括終審權及普通法原則,形容是香港的獨特優勢,亦是成功令國際商業繼續在香港發展,認為任何人都不應懷疑港府對法治及司法獨立的承諾。

港府指,香港現時有 13 名海外非常任法官,行玫長官多次讚揚他們對香港的寶貴貢獻,並會繼續一貫做法,委任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的法官為非常任法官。

發言人又重申,《港區國安法》符合法治原則,包括未經司法機關判罪之前均假定無罪;被告人有公正審訊的權利等。

來自澳洲的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施覺民(James Spigelman)向行政長官提出辭任,特首辦指他無提及辭任原因;澳洲廣播公司記者 Stephen Dziedzic表示,已向施覺民確認,他辭任與北京通過港區國家安全法的內容有關。Stephen Dziedzic 又認為,加上林鄭月娥早前提出對「三權分立」的評論,外國法官在香港的法律體系中的未來充滿不確定性。

現年 74 歲的施覺民於 2013 年成為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他於 1946 年在波蘭出生。他在澳洲悉尼大學取得文學士及法學士學位。自 1980 年起,他以大律師身分執業,並於 1986 年獲委任為御用大律師。他於 1997 年署任新南威爾斯副檢察長,1998 年獲委任為新南威爾斯首席法官,並一直擔任該職位至 2011 年。